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呼倫貝爾市機構改革方案》(廳發〔2019〕5號),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市政府辦公室)是負責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綜合性辦事機構,為正處級

現任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郭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lunbuir City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郭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相關檔案和重要材料。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黨組、市政府機關黨組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等文稿。
(二)研究請示事項的擬辦意見。研究各旗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重要問題的綜合協調。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對市政府部門、單位間有爭議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負責文電辦理和檔案審查。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文電辦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負責會務及會議審批管理。負責市政府、政府黨組會議及市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審批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六)負責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新聞發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以市政府名義舉行的新聞發布活動。
(七)負責重要工作的督促檢查。督促檢查全市政府系統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擔涉及市政府各部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督辦、反饋等工作。
(八)負責政務信息和調查研究。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服務。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調查研究工作。
(九)負責蒙古文翻譯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檔案和會議材料的蒙古文翻譯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工作。
(十)負責經濟生態領域改革調研。組織開展經濟生態領域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起草相關檔案。對全市經濟生態領域改革工作進行調研、評估和督查。
(十一)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組織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績效考核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
(十二)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十三)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機構節能監督、公務用房、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承擔市政府黨組、市政府機關黨組的檔案起草、印章管理、會議服務等工作。負責市長辦公會議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安排。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室公務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協助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處理室務工作。承擔指導公共機構節能監督、公務用房、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
(二)秘書二科。負責聯繫市委工作機關,市人大、政協工作部門和市監委、民主黨派機關。聯繫發展和改革、財稅、金融、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管理、國資、信訪、全面深化改革、政務服務、審計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三)秘書三科。負責聯繫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能源、經濟技術開發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四)秘書四科。負責聯繫水利、農牧、林草、扶貧開發、呼倫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的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五)秘書五科。負責聯繫科技、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市場監管、群團機關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六)秘書六科。負責聯繫教育、民族事務、文化旅遊廣電、體育、供銷合作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七)秘書七科。負責聯繫外事、商務口岸、對外開放、公安司法、滿洲裏海關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八)秘書八科。負責聯繫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九)綜合科。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涉及全市性工作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組織承辦自治區研究室交辦的有關事項。
(十)文電科。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文稿核改、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保密等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機關和市屬國有企業印章制發、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市長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章管理。負責《呼倫貝爾市政府公報》的編輯、審定和發行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政策法規科。負責對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辦理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契約、協定等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和專家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法制方面的相關工作。
(十二)會議科。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呼倫貝爾分會場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會議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新聞發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以市政府名義舉行的新聞發布活動。聯繫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協調聯絡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政府重大決策措施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
(十三)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市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對全市政府系統承擔的全國、自治區、市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進行交辦、督辦和反饋。
(十四)信息調研科。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交流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計畫擬定。組織開展全市政務信息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協調機關網路平台和辦公終端的管理維護。
(十五)翻譯科。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檔案、政府工作報告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答覆件的蒙古文翻譯工作。承擔市政府各類大型會議材料及有關政務活動的蒙古文翻譯服務工作。承擔《呼倫貝爾市政府公報》蒙古文版的編輯、翻譯、審定和發行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工作。
(十六)改革協調科。組織開展全市經濟生態領域改革工作的調研、評估和督查。協調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及市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督促檢查改革落實情況並對成果進行認定。負責與自治區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聯絡、信息報送、資料管理等工作。
(十七)績效考核科。負責旗市區和市政府工作部門績效考核指標的制定、分解、監控、評價等工作。綜合運用考核成果,定期形成考評報告,供市領導同志決策參考。
(十八)人事科。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等工作。
(十九)財務科。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部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設機關黨組織,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市政府駐外機構黨建、群團等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承擔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60名。班子處級領導職數9名【1正(兼市政府秘書長)8副)】;科級領導職數32名【21正(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管理科科長各1名)11副】。
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郭平
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室副主任:王世勇(試用期一年)
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研員:曹東雷、斯仁尼瑪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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