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局

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局

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局為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局
  • 地點: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阿里河路
  • 職能:從事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局長:譚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相關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統計及其分析工作。指導旗市區開展有關工作。
(二)監督指導公路水路建設工作。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金以及其他涉及財政、土地、價格、融資等方面的建議,審核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施工許可、造價定額、招投標、從業資質、質量監督、竣(交)工驗收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工作。
(三)監督指導公路水路管理維護工作。管理超限運輸、涉路工程和收費公路相關事項,指導公路養護、路政、運營服務工作。指導公路統籌調度、路網監測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國邊防公路相關工作。
(四)監督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旗市際道路旅客運輸,協助國際道路運輸,指導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等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道路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場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其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約車等城市客運管理。指導航道、港口、碼頭養護,指導船舶登記、檢驗和船員管理等工作。按許可權負責農村客運站的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初步審查、立項和工程竣工後的驗收工作。
(五)監督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相關路網運行情況,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調控呼倫貝爾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
(六)監督指導公路水路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按職責許可權承擔行業行政審批、許可等工作。組織重大案件調查和跨行政區域執法,承辦指定管轄案件。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科技創新推廣,指導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改革和信用體系建設。
(八)承擔行業軍民融合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的交通保障,監督指導全市國防交通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職責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勘察設計審批,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行業審查意見。
(2)市發改委負責按規定許可權和職責分工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公路水路建設項目。
2.關於城鄉客運方面的職貴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鄉客運運營管理,參與城鄉客運相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協助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2)城鄉客運管理事權和管理職責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3.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河道采砂影響航道內通航安全的管理。
(2)市水利局負責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
4.關於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其他船舶及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監管,農牧部門負責漁港水域安全監管,體育部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舶安全監管,蘇木鄉鎮非運輸船舶由旗市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參照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監管的相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部門由各旗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起草;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機要、印鑑管理,信訪、檔案和政策法規研究;負責全市交通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機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勞動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與社會保障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審上報工作,完成自治區交通廳人事處及市委組織部有關科室交辦的工作。
(三)計畫統計科
組織編制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和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並對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基本建設和技改項目的立項審查、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組織編制交通部門年度公路建設養護、運輸生產計畫,並對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交通行業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分析和統計資料的彙編;負責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及審查工作;統籌安排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設計的審查、項目實施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編制、審核局屬事業費預算、基本建設投資等各項財務計畫、預算,並檢查執行情況;審批、編制局屬單位及旗(市、區)交通系統的會計預、決算,養路費收支計畫;協調、安排全市交通系統財務收支計畫;負責對全系統機關、事業單位的國家財產、財務收支、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交通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收支和交通建設投資進行審計監督工作。
(五)科技教育科
擬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科研、教育體制改革;負責交通科技項目的實施;管理交通行業標準和計量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和交通系統行業執法教育培訓工作。
(六)交通戰備科
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建設、交通保障規劃、計畫、交通戰備預案的制定和實施;組織協調管理應急交通戰備隊伍。
(七)公路運輸科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和巨觀調控;負責口岸涉外運輸管理,開展國際交通合作與技術交流;負責汽車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工作。
紀檢委。負責市交通局及市交通系統紀律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市交通局及直屬單位黨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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