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燁棟

周燁棟

周燁棟,男,漢族,1973年8月出生,浙江杭州人,在職大學學歷,1993年6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杭州市蕭山區公安分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燁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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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蕭山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臨浦執勤中隊副中隊長。2005年7月起任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衙前執勤中隊中隊長、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曾任蕭山區公安分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所長,蕭山區所前鎮黨委委員、蕭山區公安分局所前派出所所長,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機關黨委委員、蕭山區公安分局市北派出所所長。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13日,擬任所前鎮黨委委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0月,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市北派出所所長周燁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蕭山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杭州市紀委市監委和蕭山區委批准,杭州市蕭山區紀委區監委對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機關黨委委員、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市北派出所原所長周燁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周燁棟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砂石場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燁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蕭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蕭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周燁棟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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