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區財政局

周村區財政局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6號)和《中共周村區委、周村區人民政府關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周發[2010]7號),設立周村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村區財政局
  • 外文名:Zhoucun district bureau of finance
  • 類型:財政局
  • 含義:推動全區農村綜合改革的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人事局承擔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的職責劃歸區財政局。
(二)增加指導和推動全區農村綜合改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區與鎮(辦)、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區財政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財政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全區稅政管理工作,擬訂全區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和管理。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指導和推動全區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組織人事、幹部教育、資產管理、應急管理、安全保衛、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預算科
負責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區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指導鎮(辦)財政工作;承擔區與鎮(辦)財政轉移支付及財政結算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決算匯總工作;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擬訂區管理許可權內的有關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
(三)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區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區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兌付有關工作。
(四)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統一著裝費用管理有關工作。
(五)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六)經濟建設科
承擔建設、規劃、公用事業、行政執法、交通、糧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承擔環保、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
(七)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八)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民政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會計科
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機關編制總額20名,其中:行政編制18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區財政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副科級)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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