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會明(1964年7月-2018年1月12日),安徽省肥西縣人,1988年參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大學學歷,在職法律碩士學位。曾任安徽省宣城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018年2月,被追授為“全國模範檢察官”“安徽省優秀共產黨員”。
2018年1月12日,周會明由於積勞成疾,因病醫治無效,不幸逝世,年僅53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會明
- 出生地:安徽省肥西縣
- 出生日期:1964年7月
- 逝世日期:2018年1月12日
- 職業:檢察官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學院
人物履歷,因病逝世,所獲榮譽,人物評價,
人物履歷
歷任合肥市檢察院法紀檢察處副處長、反貪污賄賂局指揮中心主任、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宣城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縣級檢察員。
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掛職西藏自治區檢察院山南檢察分院(現為山南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生前任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因病逝世
2018年1月12日12時55分,周會明同志積勞成疾、因病醫治無效,不幸逝世,終年53歲。
所獲榮譽
周會明同志生前先後榮立二等功和三等功,連續兩年被評為山南地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和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被西藏山南市委、市政府評為優秀援藏幹部。
2015年,被安徽省授予“五一”勞動獎章。
2016年,被安徽省文明辦評為“安徽好人”,被中央文明辦評為“中國好人”,系安徽省“兩學一做”重大先進典型。
2017年,周會明同志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第二屆“守望正義——民眾最喜愛的檢察官”,並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稱號。
2018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安徽省委在合肥聯合召開命名表彰大會,追授周會明同志“全國模範檢察官”“安徽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人物評價
周會明從檢29年來,特別是主動援藏5年,在雪域高原執著堅守、無私奉獻,生動詮釋了共產黨員和人民檢察官“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時代風采和光輝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