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象義》·四卷(河南巡撫采進本)明唐鶴徵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易象義
- 外文名:Zhou Yixiang righteousness
- 作者:唐鶴徵
- 朝代:明
四庫提要,結果,
四庫提要
鶴徵號凝菴,武進人。隆慶辛未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凡例》中屢稱先君,蓋右都御史順之之子也。事跡附見《明史·順之傳》中。是編用王弼本,故不注《繫辭》以下。大旨述順之之說,主於以象明理。卷首所載《讀易法》六。一曰《易須象與理合,彖與爻合》。二曰《上下卦宜分看》。三曰《一卦必有主爻》。四曰《互卦最有關係》。五曰《倒體亦有關係》。六曰《每卦各有大意》。則是書之綱領也。所解如《屯》六二,謂二以五為屯膏之主,非可事者,故守貞不字而字初。以爻辭觀之,則“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指五之坎而言也。“十年乃字”者,謂二不字五,至四互坤得十年之象,乃下應初,故六四亦云“求婚媾”也。《訟》九二,謂二既歸則下復成坤,坤象三爻有三百戶象。坎多眚,變坤則不為坎,故無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