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峰(律師)

周文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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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峰律師,1978年10月出生,漢族,湖南常寧籍人,法學學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結業,1999年6月大學畢業,同年10月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並獲通過,2000年2月起在湖南雲天事務所實習並執業,現擔任湖南綱維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創始合伙人、專職律師;對於公司法務工作、風控業務等十分熟悉,並對案件的訴訟、調解、談判等擁有豐富的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文峰
  • 籍貫:湖南常寧
  • 出生日期:1978年10月
  • 職業:專職律師 
律師介紹,教育背景,專業領域,職務榮譽,經辦案例,

律師介紹

2004年3月至12月,擔任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002251)專職法律顧問並組建公司法律事務部。從業二十年來先後擔任過數十家公司的法律顧問,並代理過大小各類民事、刑事案件近千件,並成功處理過各類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多起。
周文峰
周文峰本人

教育背景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結業

專業領域

擅長疑難複雜民商事案件及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件

職務榮譽

周文峰
周文峰
2007年度“長沙市優秀律師”
湖南省警察協會榮譽理事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湖南省公安廳特邀監督員
湖南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保全協會第四屆理事會法律顧問
湖南綱維律師事務所執委會主任、高級合伙人
農工民主黨湖南省法律委員會委員

經辦案例

民事方面:側重於辦理湖南各地疑難案件二審、再審、申訴。
代理被抗訴人湖南某某會計師事務所與何某兵公司股權轉讓糾紛在省高院民一庭二審維持長沙中院判決;
代理申訴人姚某菲與湖南懷化湘某某經貿總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申訴案經省高院審監一庭撤銷懷化中院再審判決(歷經最高院提審,最高檢抗訴後維持);
代理申訴人常寧市某某公司與某某山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再審案在省高院審監三庭調解結案;
代理被申請人某某市政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申請人浙江某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鋼材款調差)在杭州仲裁委員會調解結案;
代理中南市政集團與廈門市公路局就委託人承建跨海丙洲大橋工程款結算談判,經往返廈門二十餘趟最終調解結案;
代理廣西臨桂縣機械化施工公司與永州市大立建設工程公司、唐建文拖欠工程款糾紛執行案經多方查找財產線索,配合永州中院執行局並通過省高院執行局下達督辦函,歷時三年,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由被執行人一次性付清本金。
刑事方面:
擔任洪江市公安局原副政委易聲高受賄、非法買賣爆炸物、濫用職權案一審辯護人,三罪合併輕判有期徒刑三年(受賄免刑);
擔任臨武縣房產局原副局長陳某新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辯護人,判決認定其貪污罪罪名不成立;
擔任湖南省最大製造假鈔案(偽造貨幣2.1億)崔某智一審辯護人,一審法院判決崔某智緩刑(主犯獲死刑);
擔任湖南某某房地產公司法人張某界行賄、偽造國家公文一審辯護人,法院認定兩罪名指控不成立,以單位受賄罪判處其緩刑;
擔任長沙市人大原副主任任某平(原芙蓉區區委書記)受賄案一審辯護人等等;
2018年最高法召開依法嚴懲網路犯罪第20批指導性案例,由周文峰律師承辦的指導案例103號《徐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旨在明確企業的機械遠程監控系統屬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違反國家規定,對企業的機械遠程監控系統功能進行破壞,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中律評杯2018年度中國無罪辯護十大成功案例——湖南嶽陽姚小皇故意殺人案由周文峰律師和羅秋林律師擔任二審辯護人,2018年9月21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姚小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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