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敬武

周敬武

周敬武,男,漢族,籍貫安徽泗縣,大學學歷,1961年5月出生,1988年1月入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副處級)。

2015年1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以受賄罪逮捕周敬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敬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1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 華北電力學院機械專業學習
1983.07-1985.06 水利部杭州鑽機廠技術員
1985.06-1991.01 泗縣縣委黨校教員,教研室副主任
1991.01-1995.03 泗縣政府辦公室秘書,督查科科長
1995.03-1998.07 泗縣大楊鄉黨委副書記
1998.07-2000.04 泗縣丁湖鎮黨委副書記
2000.04-2003.01 泗縣丁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01-2005.01 泗縣丁湖鎮黨委書記
2005.01-2005.11 泗縣大莊鎮黨委副書記(主持鎮政府工作)
2005.11-2008.03 泗縣大莊鎮鎮長(暫享受副縣級待遇)
2008.03-2008.06 泗縣大莊鎮鎮長(享受副縣級待遇)
2008.06- 泗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 主任(保留享受副縣級待遇)
2010.05- 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人物事件

2014年12月23日,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2月31日,經安徽省檢察院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5年1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以受賄罪逮捕泗縣原副縣長周敬武(副處級)。經查,周敬武在擔任泗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期間,在拆遷、工程款撥付、企業征地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該案由宿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2015年1月,宿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原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周敬武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2015年6月19日下午,安徽省檢察院發布訊息稱,蕭縣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泗縣原副縣長周敬武提起公訴。2014年8月,被戲稱為“帽子書記”的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因受賄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據認定,為個人提拔升遷而向晏金星行賄的幹部多達40餘人,周敬武即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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