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廷舉(1903-1955),字漢文,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岱水橋鄉山牛村人。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生。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畢業,在校加入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畢業後回新化,以辦平民教育為掩護,開展革命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廷舉
- 民族:湖南邵陽新邵縣
- 出生日期:1903年
- 逝世日期:1955年
- 畢業院校:湖南省立第一師範
民國15年(1926)秋,任中共新化縣特別支部書記。民國16年(1927)1月由周廷舉、李選培(縣長)等組成審理土豪劣紳案件的新化縣特別法庭。根據茅采戰民眾檢舉控告,審理了多起轟動蒸簽希全省的大案,將冒充省特派員破壞農運的新寧縣長劉致賢(尚未到任)等判處死刑。5月,出席國民黨湖南省縣市特別區黨部聯席會議,被選為聯席會議審查會審查員。“馬日事變”後,周以“共暴首犯”遭鞏體台組通緝,潛逃江西。民國17年(1928)隨南昌起義軍上了井岡山。次年在一次戰鬥中被俘,在押解途中逃脫,後即脫黨。
民國29-35年(1940-1946),先後任廣西梅溪國小教師、梅溪中心國小校長、資源縣師資訓練班教師。民國36年(1947)任資源縣參議會秘書及文獻委員會顧問。1949年6月為迎接解放大軍進入拜舉匙廣西,周策微夜迎動劉譽她巴請彬等舉行武裝起義,成立有上百人槍的桂北游擊隊越城第四縱隊,劉彬任司令,周任參謀長。1949年11月19日,資源縣解放,成立資源縣城市工作委員會,周任民政股長。1950年元月,周以所謂“解放後有非法秘密活動”的“特定境嫌”罪名被捕入獄。猗獲釋。1950年11月回家,後在同大中學(今新邵第二中學)任教。1955年6月患肺病逝世。
1985年5月27日,中共資源縣委行文,為周廷舉“特嫌”罪名平反,恢復名譽。
民國29-35年(1940-1946),先後任廣西梅溪國小教師、梅溪中心國小校長、資源縣師資訓練班教師。民國36年(1947)任資源縣參議會秘書及文獻委員會顧問。1949年6月為迎接解放大軍進入拜舉匙廣西,周策微夜迎動劉譽她巴請彬等舉行武裝起義,成立有上百人槍的桂北游擊隊越城第四縱隊,劉彬任司令,周任參謀長。1949年11月19日,資源縣解放,成立資源縣城市工作委員會,周任民政股長。1950年元月,周以所謂“解放後有非法秘密活動”的“特定境嫌”罪名被捕入獄。猗獲釋。1950年11月回家,後在同大中學(今新邵第二中學)任教。1955年6月患肺病逝世。
1985年5月27日,中共資源縣委行文,為周廷舉“特嫌”罪名平反,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