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廣亮(罪犯)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周廣亮,住山東菏澤曹縣鄭莊鄉,先後侵害15名女中學生,被判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廣亮
  • 職業:農民
審判,觀點,最終結果,

審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住山東菏澤曹縣鄭莊鄉的周廣亮曾因犯請良整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999年4月刑滿釋放。 2002年6月5日,周廣亮不思悔改,潛入魯西南某縣的一所中學女生宿舍內,採用注射麻醉劑、恐嚇等手段,將兩名女生強姦。此後的近 5年裡,周廣亮採用同樣的作案方式,先後潛入幾所估察夜抹中學作案,強姦女中學生十幾名。 2007年2月27日,周廣亮強姦、綁架了一名女中學生向學校勒索贖金埋拒龍時,該女生趁機逃脫,周廣亮才被抓獲。
案件破獲後,人們十分吃驚:被周廣亮侵害的女中學生中,13歲的幼女2人,14到17歲的12人,18 歲的1人,其中14人是未成年人。歹徒周廣亮何以能在長達5年的時間裡連續作案不被發現?校園安全的漏洞究竟在什麼地方?
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周廣亮出入6所中學竟然來去自由,出入女生宿舍也如入無人之地,學校的安全設施幾乎為零;歹徒11次作案,只有一次未欠堡主遂,有六次受害女中學生沒有向學校報告和報警,女中學生自我保護和同犯罪分子鬥爭的能力非常薄弱。其中,周廣亮先後4次潛入同一學校作案,3次潛入另一學校作案,受害者向學校報案後,學校竟仍然沒有警覺和採取有效措施。

觀點

負責審理此案的省法院刑四庭法官吳詩年認為,校舍簡陋、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差固然是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學校管理措施不到位,安肯朽趨全管理和防範工作存在很大漏洞。如果學校安全意識強,能積極加強校園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輔導和演練,多採取夜間巡查、夜間值班等安全措施,發現安全隱患後“亡羊補牢”,及時報警並采奔譽謎記取措施,或許奔甩這一系列惡性案件就不會發生。

最終結果

經該院二審終審,先後侵害15名女中學生的被告人周廣亮被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報請核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