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和市直機關後勤服務的統籌規劃、政策協調。
2、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3、負責市直機關公用設施設備、市行政新區辦公用房統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調配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部分統建辦公用房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行使資產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職能。
4、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計畫、配置、更新及其監管工作;制訂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管。
5、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管實施;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6、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及市直入駐市行政新區部門辦公用房調配、網路通訊及水、電、暖、氣等設施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及生活區域內綠化美化、環境衛生等項管理和服務工作。
7、本著“管理與服務分離”原則,推進機關後勤機制改革,逐步實現管理職能與服務職能分離;根據市政府授權經營管理的資產,提供社會化服務。
8、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負責處理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和局直屬單位工作關係;
2、負責局綜合性會議方案和通知的擬制、審核,會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管理工作;
3、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
4、負責來局調研、檢查、指導、交流等工作的公務接待;
5、負責局政務公開工作;
6、負責局機關辦公物資採購、管理工作;
7、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8、指導局屬單位做好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9、負責局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和情況反饋工作;
10、負責局網站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11、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12、承擔與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聯繫,協調解決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中的有關事項。
負責局機關及由局領導、管理的單位和二級機構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和機構編制、職稱申報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證的制發;負責全局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徵兵工作 ;負責全局系統的人員錄用與幹部任免、幹部流動與職工調動、幹部職工考核與獎懲等工作;負責全局人事檔案管理和機關考勤工作;負責全局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處級以上幹部年度收入申報、重大事項報告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按規定管理市直機關統建項目基本建設資金、
房地產資金等各項專項資金。
3、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1、負責市直機關在行政區辦公用房用地統建項目建設及監管工作;
2、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的房產產權界定工作;
3、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的房產清查登記工作;
4、負責市直機關機構合併或撤銷後的房地和監管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對辦公用房、生活用地進行處置;
6、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工作;
7、負責制定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8、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基建工程相關工作;
9、負責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工作;
10、負責辦理領導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2、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對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年度目標完成情況監督監控和考核評價工作。
4、負責全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能耗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5、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6、負責推進、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改造和示範項目推廣工作。
8、承辦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配備、處置工作。
2、組織擬訂車輛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3、負責管理車輛檔案。
4、指導市直機關汽車駕駛 辦理車輛購置手續、車輛入戶手續、過戶手續等及時快捷。
1、做好行政中心公共區域的環境綠化、清潔衛生、消防安全等各項工作。
2、做好行政中心辦公區的道路維修管理工作。
3、做好機關空調、網路、電路、供水、供氣管道、門窗等公共設施的檢修維護管理工作。
4、加強與各單位的協調,做好和配合服務工作,保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5、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
2、負責制定局機關反腐倡廉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完成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工作。
4、負責受理,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局機關黨員幹部職工違反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案件。
5、宣傳黨和國家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局機關黨員幹部黨紀政紀教育。
6、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局黨組、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認真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保證監督上級黨組(委)織和黨委各項決議、決定在機關的貫徹執行。
2、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3、抓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機關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勤政廉政能力。抓好機關作風建設。
4、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不斷探索組織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負責機關黨委所屬黨支部黨員的組織關係接轉,以及黨費的收繳。
5、負責機關黨員的發展工作,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審批新黨員並向市直工委組織部報備。
6、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
7、協助局黨組(委)做好機關各部門幹部的考核和民主評議工作,並對機關幹部的任免和獎懲提出意見。
8、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機關黨委與科室之間的溝通和聯繫,關心機關幹部和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9、完成局黨組(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在局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工會法》,組織職工開展好本局的工會工作。
2、圍繞我局中心工作和上級工會組織的工作部署,做好我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職工的政治素質,增強機關凝聚力。
3、充分發揮工會自身作用,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為職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務,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睏難職工及家庭的幫扶、救助工作。
4、在上級工會的指導下認真做好每年度困難職工的建檔工作。
5、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機關文體活動,活躍豐富機關文化生活,增進機關職工身心健康。
6、完成本局領導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區區域內公共基礎設施和辦公樓的修繕、綠化、衛生和水、電、暖、氣等供應工作。
2、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區區域內電梯、門衛、消防安全和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區和生活區物業管理工作。
4、利用上級授權經營管理的資產發展第三產業。
5、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檔案列印和膠印工作。
現任領導
周口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洪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