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檢察院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是周口市境內的司法機關,是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人民檢察院
  • 辦公地址:周口市交通路西段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二、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檢察院確定的檢察工作方針,部署全市檢察工作任務。
三、對叛國、分裂國家安全以及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駛檢察權。
四、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五、對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
六、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七、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抗訴。
九、對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在行駛檢察權中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十、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並領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舉報工作,辦理刑事賠償事項。
十一、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對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
十二、承擔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鑑定、審核工作。
十三、提出檢察工作改革意見,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理論研究工作;制定全市有關檢察工作的條例、細則和規定。
十四、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全市兩級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
十五、協同機構編制部門管理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指導相關人員管理辦法。
十六、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授銜和管理工作。
十七、協同市委和縣級黨委管理、考核縣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不批准縣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市人民檢察院的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建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
十八、組織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定和指導全市檢察系統的培訓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宣傳工作。
十九、規劃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財務裝備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二十、管理市檢察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審判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
二十一、負責其他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治部人事教育處
政治部組織處
政治部宣傳處
第一檢察部
第二檢察部
第三檢察部
第四檢察部
第五檢察部
第六檢察部
第七檢察部
第八檢察部
第九檢察部
第十檢察部
案件管理辦公室
檢務督察處
法警支隊
計畫財務裝備處
檢察技術信息處
機關黨辦
離退休幹部處

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姓名
職務
黨組副書記、檢察長
郭靜
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鄭清朝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黨組成員、川匯區院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劉松林
市紀委監委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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