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文印工作管理制度》是2003年周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文印工作管理制度
- 發布時間:2003年
- 發布單位:周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
- 通過日期:2003年7月23日
通過日期,制度內容,
通過日期
(2003年7月23日秘書長辦公會議通過)
制度內容
周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文印工作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為機關檔案印製部門,在辦公室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機關各種檔案、材料的列印、複印、裝訂,努力為機關各委室搞好服務。
二、人大機關一切檔案、材料一律在文印室印製。如因停電、機器故障不能工作或時間緊急確需在外列印時,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三、嚴格遵守《機關文書處理辦法》,各種文稿定稿後附上行文箋,填寫起草人、審核人姓名,由有關領導審簽,並憑辦公室主任或秘書科長簽批的列印通知單送交文印室印製。文印室應按要求的份數、時間,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無列印通知單的,文印室不得印製。不得私自為個人列印、複印材料。
四、文印人員要遵守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有事請假。時間緊急時由辦公室安排加班。
五、列印各種文稿要完善登記手續,將文稿標題、文號、頁數、列印或複印份數、簽批領導、經辦人姓名、列印時間等一一登記備查。
六、厲行節儉,反對浪費,文印室各類物品的購置,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並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七、加強設備保管維修,建立機器工作檔案,嚴格操作規程,做好保密、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