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
裁判生涯
1967年3月22日出生。
1990年畢業於廣州師範學院,畢業後在廣州某中學執教。從1994年開始跟著一名著名裁判學習打邊旗。
1997年晉升為國家級裁判,次年以助理裁判的身份亮相
甲A賽場。
1999年開始主裁甲A。
1998年,周偉新的妻子和兒子移民加拿大,而開始出現在
中國足球頂級聯賽的他為了繼續從事裁判工作,選擇留在了國內。
2000年獲得國際級裁判資格。
2001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後,周偉新的生活仍然很簡樸,平時大多待在廣州
天河區從事體育用品和休閒服經營。
2002年初,浙江綠城向中國
足協舉報8名裁判涉嫌受賄,周偉新被足協叫到北京談話,他主動交代了很多問題,退回所有的贓物,這才得以繼續出現在聯賽賽場。
2002年3月24日,在
甲A第3輪陝西國力的比賽結束後,由於不滿周偉新終場前的點球判罰,失去理智的球迷焚燒看台、燒毀警車,與警察發生激烈衝突,引發“3·24西安騷亂”。
2004年10月2日首屆中超第14輪,
北京國安客場挑戰瀋陽金德,周偉新第79分鐘的點球判罰引起北京隊將士極度不滿,最終導演了中國職業聯賽歷史上的第一起罷賽事件。事後,他曾被中國足協停賽8場,這也是中國足協有史以來首次公開宣布對裁判員的處罰決定。為此,周偉新甚至還發表個人聲明,聲稱要徹底抵制以後的
中國足球各級聯賽。
2005年初,周偉新解禁復出。當年底,中國足協向國際足聯申報2006年度國際級裁判員名單,連續兩年被列為亞洲精英裁判的周偉新卻成為被國際足聯駁回的4名中國裁判之一。雖然喪失了國際級裁判員的稱號,但周偉新此後仍是中超聯賽的主力裁判,直到2007年後才淡出一線。
涉假事件
隨著
陸俊、
黃俊傑兩名裁判失蹤,中國足壇的打假掃賭風暴終於刮到了裁判界。前國際級裁判周偉新也被牽了出來,而周偉新也成為涉假裁判第四人。
廣州籍裁判周偉新,1998年開始出現在中國足球頂級聯賽,他的經歷也頗為神秘。2000年,當時並不顯山露水且十分年輕的周偉新執法了許多場重要的甲A聯賽,次年周偉新就晉升為國際級裁判。
此後由周偉新執法的爭議比賽不少,幾次都傳聞足協將作出處理,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直到2004年10月2日首屆中超聯賽第14輪,北京國安客場挑戰瀋陽金德隊一戰,周偉新才遇到了最大挫折。第79分鐘,北京國安的
張帥在禁區內絆倒對方的張揚,主裁判周偉新判罰點球,引起北京隊將士極度不滿,集體退場表示抗議。等待5分鐘後,北京國安隊員仍然沒有回到場內,周偉新根據足協規定宣布比賽結束,瀋陽金德隊取得比賽勝利。這是當年震驚足壇的
國安罷賽事件,也是中國職業聯賽的第一起罷賽事件。
事後,足協裁委會認定周偉新的判罰沒有問題,但
足協某些領導卻在不久後判定為誤判,取消了周偉新在當年餘下8場比賽的執法資格。周偉新為此憤然發表個人聲明,表示對中國足協“採取犧牲我來取悅他人的行為和對我個人名譽造成的傷害表示強烈的憤慨,並且保留對中國足協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的權利”。他還呼籲有良知的裁判員徹底抵制以後的中國足球各級聯賽,來維護裁判員自己的利益,再不能讓裁判員成為黑暗腐敗中國足球的替罪羊。從此,周偉新淡出
中國足球頂級聯賽。中國足協第二年上報給國際足聯的國際裁判員名單中已不見周偉新的名字。
韋迪證實
國安罷賽戰周偉新有金錢交易。前國際級裁判
周偉新日前因收受賄賂操縱比賽被警方帶走,周偉新的“成名之作”是2004年瀋陽金德同北京國安隊的那場比賽,當時國安隊罷賽,隨後促成了
G7革命。12日,韋迪向全國200多名裁判通報
陸俊、周偉新等人的情況時表示,周偉新已經向公安機關交代了自己的問題,承認在2004年聯賽導致北京國安罷賽一戰中有不正當金錢交易。
人物評價
被中國足協認定判罰錯誤導致北京現代隊罷賽的主裁判周偉新在2005年仍然得以被申報國際級裁判員。記得在中國足協判定周偉新錯判從而停賽八場之後,網上曾經出現了周 偉新針鋒相對的“四點聲明”。雖然事後“聲明”被證實並非周偉新所為,但他的老師
李少鋒還是替他攻擊了中國足協的決定。
有一種分析認為,處罰周偉新不過是處理
國安罷賽事件中的一個手段而已,作為對周偉新的肯定,中國足協2005年繼續為他申報國際級裁判員。
在執法瀋陽金德與北京現代隊比賽中一個點球的判罰引起了爭議,周偉新沒有滿足北京現代隊要求他觀看錄像或與助理裁判員協商的要求導致北京現代隊放棄了剩餘的比賽。
對於稍微關心一些
中國足球的人來說,周偉新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當年就是因為他在西安的判罰引發爭議,導致了西安球迷大規模騷動。此後幾乎每年聯賽中,周偉新都會與一些爭議沾邊。
然而,令一些人不解的是,就是這樣一名裁判員,仍然可以得到國際級裁判員的申報,仍然可以享受“高薪養廉”的待遇。他是多年來國內聯賽里出了名的問題裁判。有訊息稱,周偉新這次被帶走是涉嫌在足球圈內穿針引線,撮合一些“問題球”。
最新狀況
台北時間3月30日中午,央視新聞頻道深入披露了足壇
黑哨案細節。執法當年著名的“京瀋罷賽案”的主裁判周偉新面對鏡頭承認,2004年瀋陽與北京國安的這場比賽中,他收受了來自瀋陽金德領隊
劉宏的賄賂。
2004年10月瀋陽金德主場同
國安的比賽中,周偉新下半時吹罰的一粒點球引發國安強烈抗議,時任國安領隊的
楊祖武強烈抗議之後決定拒絕繼續比賽,國安最終被判0-3負,而後足協則公開承認周偉新的點球判罰有誤,並將周偉新內部處理。
在獄中接受央視採訪的周偉新透露當年細節,他回憶當年瀋陽領隊劉宏賽前找到了他,表示本場比賽對瀋陽非常重要,希望執法能有所照顧,並且明確說會有所“表示”。劉宏甚至還承諾:“就算被停哨也給你20萬。”。收受賄賂的周偉新在比賽中的判罰最終導致
國安罷賽離場,成為中國職業聯賽史上無法抹去的灰色時刻。
2012年2月16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前足球裁判周偉新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
足協處罰
在
足協的處罰名單中,個人處罰分為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和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兩個層級,其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受到該處罰的共33人,還包括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范廣鳴等,原裁判陸俊、周偉新、
黃俊傑、
萬大雪等,原中超公司總經理
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
邵文忠,原球員
申思、
祁宏、
江津、
李明等,以及原
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裁
杜允琪、隊長
杜斌、隊員梁明,原
西藏惠通俱樂部
王珀,原陝西國力俱樂部李志民,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王守業、左文清,原
青島中能俱樂部冷波,原廣藥俱樂部吳曉東、
楊旭,原綠城足球俱樂部
沈劉曦、
胡明華,原無錫中邦俱樂部高峰、李丹,原延邊俱樂部
高琿、金光洙他們觸犯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
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運動的有25人,其中15人違反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10人違反了第70條(不正當交易),前者包括原泰達俱樂部張義峰、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眭建華、
郭峰,原中超公司官員
楊峰、張祖建,原重慶足協秘書長高健,原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原瀋陽華晨俱樂部
章健、許曉敏,原廣藥俱樂部
謝彬、
陳志農,原
青島海利豐俱樂部
劉紅偉,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
許宏濤、
尤可為,原
西藏惠通俱樂部丁哲;後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總經理
樓世芳、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王學智、
慕軍、原無錫中邦球員
陳琦、譚旭、
陳亮、
姚幼明、
孫曉鵾、張揚,原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
徐弘,這意味著已受聘擔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的徐弘將不能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