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鐵,男,壯族,1976年5月出生,廣西田東人,1997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在職本科學歷。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平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百色市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
2024年7月8日,據廣西紀檢監察網訊息,周作鐵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作鐵
- 民族:壯族
- 出生日期:1976年5月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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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5.09-1997.07 廣西監獄警官學校學生
(其間:1995.09-2000.03 在廣西大學經濟法專業函授大專班學習)
1997.07-1999.05 廣西田東縣公安局朔良派出所民警
1999.05-2004.03 廣西田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
(其間:2002.09-2005.07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4.02-2008.04 廣西田東縣公安局那拔派出所所長
2008.04-2010.12 廣西田東縣公安局合恆派出所所長
2010.12- 廣西田東縣公安局副局長(正科級)、黨委委員
曾任平果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平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百色市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4月26日,據廣西紀檢監察網訊息:百色市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周作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百色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7月8日,據廣西紀檢監察網訊息:經百色市委批准,百色市紀委監委對百色市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周作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作鐵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作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百色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百色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作鐵開除黨籍處分,由百色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擬提任副處級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