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經承(根據清代湖北廣濟縣真人真事而作黃梅戲三十六本大戲傳統劇目之一)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告經承》,又名《張朝宗告漕》,分上、中、下三本,是黃梅戲傳統劇目三十六本大戲(又稱三十六大本、36本大戲)之一,原劇系民間藝人根據清代發生在湖北省廣濟縣的真人真事而作,米店老闆張朝宗為民出頭狀告糧官周克士勒索民眾,縣令、知府受賄包庇糧官反將其轟出衙門、打入監牢,後經候補知府明查暗訪,真相終於大白。

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廣濟縣張朝宗告經承一案,經清廷派員查明:自乾隆十四年以來,年年加派私征分肥銀6900餘兩。據湖廣總督碩色奏摺,按律應處與此案有關之黃州知府李泌、廣濟歷任知縣虞學灝、高聯登、馬汝明及經承周錫璉等12人絞、斬。。

基本介紹

  • 發生地點廣濟縣 
  • 發生年代: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 
戲劇劇情,真實歷史,

戲劇劇情

原劇系民間藝人根據清代發生在湖北省廣濟縣的真人真事而作,米店老闆張朝宗為民出頭狀告糧官周克士勒索民眾,縣令、知府受賄包庇糧官反將其轟出衙門、打入監牢,後經候補知府明查暗訪,真相終於大白。

真實歷史

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廣濟縣張朝宗告經承一案,經清廷派員查明:自乾隆十四年以來,年年加派私征分肥銀6900餘兩。據湖廣總督碩色奏摺,按律應處與此案有關之黃州知府李泌、廣濟歷任知縣虞學灝、高聯登、馬汝明及經承周錫璉等12人絞、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