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岳武穆疏,是明代大臣楊漣於詔獄中受盡冤屈寫下的遺書,全篇氣勢恢弘,感情真摯。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告岳武穆疏》
- 作品別名:獄中血書
- 作者:楊漣
- 創作年代:明朝
- 作品出處:詔獄
原文
打問之時,枉處贓私,殺人獻媚,五日一比,限限嚴旨。家傾路遠,交絕途窮,身非鐵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義一生,死於詔獄,難言不得死所。何憾於天?答何怨於人?
惟我身副憲臣,曾受顧命。孔子云:“託孤寄命,臨大節而不可奪!”持此一念,終可以見先帝於在天,對二祖十宗與皇天后土、天下萬世矣。大笑,大笑,還大笑!刀砍東風,於我何有哉?
釋義
[1]仇人:為人所仇視。
[2]張儉:東漢高平(今屬山西)人,字元節。延熹初為東部督郵,彈劾宦官侯覽,為覽所誣,遂遁去。望門投止,人皆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前後受其牽連受誅者以十數,宗職並皆殄滅。
[3]楊震:東漢華陰(今屬陝西)人,字伯起。延光初為太尉。被宦官樊豐所譖,遣歸本郡,於途中飲鴆而死。仰藥:服毒。
[4]“打問”句:刑訊逼供,冤枉定為貪贓罪。
[5]比:對犯人追贓。
[6]詔獄:錦衣衛奉皇帝命令而成立的專案。
[7]憲臣:御史台又稱憲台,楊漣官職為左都副御史,故稱。
[8]顧命:《尚書.序》:“成王將崩,命召公、畢公率諸侯相康王,作顧命。”《傳》:“臨終之命曰顧命。”封建社會,皇帝臨終前往往召集親信大臣託付後事,囑咐輔佐新君。參與此事的大臣稱為顧命大臣。
[9]“託孤”二句:《論語.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此處引作孔子語,系作者誤記。
[10]先帝:指明光宗朱常洛。
[11]二祖十宗:指明熹宗(當時在任的明朝皇帝)之前的所有明朝皇帝——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英宗、憲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十二君。(惠宗、代宗當時無廟號,因此不算)
[12]皇天后土:即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