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明(衡陽市常寧市環境保護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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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常寧市環境保護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呂秋明違規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2018年4月26日,衡陽市委督查組發現呂秋明與該局機動車尾氣監測中心科員湯光明共同使用一間面積為26.54平方米的辦公室,與隔壁一間面積為26.28平方米的接待室相通,僅在相通的門口處擺放辦公桌進行臨時隔斷,應付整改。另外,該局環境監察大隊配備6間辦公室,每間辦公室安排4名工作人員,但實際只擺設3張辦公桌,整改不到位。呂秋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副局長王德春、環境監察大隊教導員郭秀恆、局辦公室主任羅宏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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