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四場

呂四場,海鹽產場。場署位於現江蘇南通啟東呂四鎮。東、北二面皆臨海,南至海門縣,西界余東場。唐武德三年(620)始置亭場煮鹽。五代末置場設官。北宋初廢。北宋中葉復置。明清時期屬兩淮都轉運鹽使通州分司管轄。元明置司令、司丞,清置鹽課大使,民國置場知事管理場務。民國初年共有培灶43副、曬板17 000塊,年產鹽1 500噸。所產之鹽有尖鹽、聚煎鹽、板曬鹽、精製鹽四種,鹽質稱淮鹽之冠。民國二十年(1931)併入余中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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