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健(陝西省原西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呂健(陝西省原西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呂健,男,漢族,1963年8月生,陝西西安人,1986年5月入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中央黨校在職大學,經濟管理專業。曾任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9年6月14日,呂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健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西安
  • 出生日期:1963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96年01月,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1996年04月,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1998年01月,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副區長。
1999年10月,陝西省白河縣委書記。
2002年06月,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委副書記。
2003年01月,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4年08月,陝西省西安城牆景區管委會主任、黨組副書記,西安市文物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7年03月,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委書記。
2012年01月,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長安區委書記。
2013年01月,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16年07月-2019年6月,陝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7年2月-2019年6月,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西安市第十一、十二、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西安市第十二、十三屆市委委員,西安市第十四、十五、十六屆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二屆政協委員。

人物事件

2019年6月14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呂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呂健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缺乏政治擔當,對習近平總書記批示精神執行不堅決、不徹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的車輛;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利用職權為身邊人員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將秦嶺北麓長安境內違建別墅項目作為重點建設項目推進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呂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和法紀觀念淡漠,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與私營企業主“親而不清”,甘於被“圍獵”,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呂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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