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通過給氧,提高動脈血氧分壓(PaO2)和動脈血氧飽和度(SaO2),增加動脈血氧含量(CaO2)糾正各種原因造成的缺氧狀態,促進組織的新陳代謝,維持機體生命活動的一種治療方法。
適應症;呼吸系統;肺源性心臟病,哮喘,重症肺炎,肺水腫,氣胸等。心血管系統;心源性休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嚴重心率失常等。中樞神經;統顱腦外傷,各種原因引起的昏迷等。其他;嚴重貧血,出血性休克,一氧化碳中毒,麻醉藥物及氰化物中毒,大小手術後,產程過長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吸氧術
- 適應症:肺源性心臟病,哮喘等
- 類型:治療方法
- 用品:氧氣裝置一套、鼻導管 等
用品,方法類型,操作方法,技術介紹,注意問題,流量方面,時間長短方面,
用品
氧氣裝置一套、鼻導管、棉簽、膠布、或用氧氣面罩、扳鉗、污物杯、方盤、生理鹽水,手電筒,筆。
方法類型
① 先檢查流量表開關是否關緊。打開總開關,再慢慢打開流量表開關,連線鼻導管,觀察氧氣流出是否通暢,然後關閉流量表開關。
② 將氧氣筒推至床旁,使流量表開關向著便於操作的方向。
③ 向病人解釋,以便取得合作。
(-)鼻導管法:
1.用濕棉簽清潔鼻腔。
2.打開流量表先調節氧流量,後連線鼻導管,將鼻導管用水沿潤後,自一側鼻孔輕輕插入至鼻咽部,長度約為鼻尖至耳垂的2/3。
3.用膠布將鼻導管固定於鼻翼或鼻背及面頰部。
4.調節流量。缺氧伴有嚴重二氧化碳瀦留者,1 ~2 L/分鐘,無二氧化碳瀦留患者,2~4L/分鐘;心臟病、肺水腫患者,可用4~6L/分鐘。(一般成人氧流量2-4L/min。嚴重缺氧者4-6L/min,小兒1-2L/min。)觀察吸氧情況並記錄吸氧時間。
5. 停用氧氣時,先分離鼻導管和玻璃接頭,後關流量表小開關,取下鼻導管置於彎盤內,清潔面部並去除膠布痕跡,關閉總開關,重開小開關,放余氧關小開關,記錄停氧時間。
此法節省氧氣,但可刺激鼻腔黏膜,長時間套用,病人感覺不適。
(二)口罩法:
以漏斗代替鼻導管,多用於嬰幼兒。將漏斗罩於患兒口鼻處,距離皮膚約l~3cm。也可用繃帶適當固定,以防移動。一般流量4~5L/分鐘。
(三)面罩法:
1.檢查面罩各部功能是否良好。
2.放上面罩,使與患者面部密合,以橡皮帶固定。
3.調節流量:一般3~4L/分鐘,嚴重缺氧者7~8L/分鐘。
4.本法適用於無二氧化碳瀦留的患者。
(四)鼻塞法:
適用於較長時間用氧者,無導管刺激黏膜缺點,患者舒適,使用方便。
1.試淨鼻腔,將鼻塞塞入一隻鼻孔,鼻塞大小以恰能塞嚴鼻孔為宜,勿深塞入鼻腔。
2.調節流量同鼻導管法。
操作方法
(一)切實做到防火、防油、防震。氧氣筒存放陰涼處,周圍嚴禁菸火或放置易燃物品,禁止在簡的螺旋處塗油。
(二)治療過程中,經常觀察患者缺氧情況有無改善,氧氣裝置有無漏氣,流量表指示與流量是否正確。調節流量時,應充分離導管或移動面罩後進行。以防高壓氧沖入呼吸道損傷黏膜。
(三)持續用氧者,應經常檢查鼻導管是否通暢,每 8~ 12h更換鼻導管一次,並更換鼻孔插入,以減少對鼻黏膜的刺激與壓迫。
(四)簡內氧氣切勿用盡,至少保留493.3kPa(5kg/cm2)壓力,以防外界空氣及雜質進入簡內,於再充氣時引起爆炸。
(五)氧氣筒要有標誌,註明“滿”或“空”字,以便於使用時鑑別。各班交接班時,應檢查氧氣裝置是否有缺損、漏氣、氧氣量是否夠用,如有缺損、漏氣應及時補充及修理,以免影響急救和治療。
技術介紹
1.如何選擇吸氧方法?
1) 鼻導管給氧:插入較深,不易滑出,適合神志不清或昏迷病人
2) 導氣管給氧:適用於失去知覺者。
3)鼻塞法:適用於需較長時間給氧者,如心肌梗死,休克等。
3) 面罩給氧,但適合於過度通氣而引起的低氧血症患者的給氧治療。
4) 面帳及氧氣帳給氧(適用於小兒)。
5) 環甲膜穿刺給氧:只能作為提供有效通氣的暫時措施。
6) 食道封閉導管:只宜作為對昏迷無自發呼吸者在不能作氣管內插管時的一種暫時手段。
7) 氣管內插管:昏迷無自發呼吸者。
8) 氣管切開置管:為較理想的人工氣道。
注意問題
流量方面
缺氧和二氧化碳滯留並存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呼吸衰竭患者,應以低流量、低濃度持續給氧為宜。慢性缺氧病人長期二氧化碳分壓高,其呼吸主要靠缺氧刺激頸動脈體和主動脈弓化學感受器,沿神經上傳至呼吸中樞,反射性地引起呼吸。若高流量高濃度給氧,則缺氧反射性刺激呼吸的作用消失,導致呼吸抑制,二氧化碳滯留更嚴重,可發生二氧化碳麻醉,甚至呼吸停止。故掌握吸氧濃度至關重要。
時間長短方面
長時間吸高濃度氧可產生氧的毒性作用,影響到肺、中樞神經系統、紅細胞生成系統、內分泌系統及視網膜,其中最重要的是氧對呼吸器官的副作用。一般情況下連續吸純氧6小時後,即可出現噁心、煩躁不安、面色蒼白、咳嗽、胸痛;吸氧24小時後,肺活量可減少;吸純氧1-4天后可發生進行呼吸困難。氧中毒的程度主要取決於吸入氣的氧分壓及吸入時間。
目前認為吸入60%~70%的氧在101.325kPa下可安全使用24h;40%~50%的氧則能繼續使用24h;如吸氧濃度大於40%,2~3天后氧中毒的可能性大為增加。所以對需要氧療的患者應有的放矢,不能因低氧血症而盲目提高氧濃度(如有肺內右向左分流的存在,提高吸氧濃度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