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輝貴,男,因在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無證生產經營西瓜種苗,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1000元,依法追繳違法所得11000元。
違紀通報
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吳輝貴無證生產經營西瓜種苗案
2014年7月,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農業局接到農民投訴,反映吳輝貴無證生產經營西瓜種苗,導致部分瓜農種植的西瓜異常,受損面積50多畝。經調查,吳輝貴在沒有辦理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嫁接西瓜種苗,以每株1.2元的價格出售給受害農戶,總計19000餘株,非法獲利11000元。寧波市鎮海區農業局將案件移送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吳輝貴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1000元,依法追繳違法所得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