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起縣城市綜合管理局

吳起縣城市管理局一般指本詞條

吳起縣城市綜合管理局成立於2003年6月,隸屬吳起縣城市管理委員會,正科級建制,事業性質,下設城建土地監察大隊、市容督查大隊、環衛站、文化稽查大隊、園林綠化管理大隊、吳起縣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隊、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其中各隊隊長、站長分別兼任相關職能部門副職,是綜合管理、執法機構。2008年5月撤銷“吳起縣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重新組建“吳起縣城市管理局”,正科級建制,事業性質,共編制94人。下設“4隊1站2場(廠)1中心”即:園林綠化管理大隊、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大隊、市容督查大隊、市場管理大隊、環衛站、污水處理廠、垃圾衛生填埋場、集中供熱中心。吳起縣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隊屬公安編制,實行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起縣城市綜合管理局
  • 局長:1名
  • 幹部職工:147人
  • 職能:宣傳貫徹有關城市規劃
簡介,近況,

簡介

我局現有領導職數12名,其中,書記1名,副局長2名,下設各隊、站、廠(場)、中心負責人8名(副科建制);現,環衛工180人;有各類檢查、清運、清掃車29輛。
吳起縣城管局實施綜合執法單位,負責,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辦法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容衛生、市容督查和機動車停車場(點)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市場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山體以下的衛生清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內澇防治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河道管理。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對城市戶外廣告的設定、宣傳品張貼、張掛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公園、廣場、路燈的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市政公用設施的規劃和承建;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全縣從事燃氣、熱力供應經營活動資質的審查和報批;負責城區內供熱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城市污水處理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城市垃圾處理的規劃和管理等工作;以及負責處置城市管理中發生的突發事件,查處城市管理中發生的一般治安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近況

這幾年以來,我局堅持精細、科學、嚴謹、長效的管理思路,全局上下齊心協力,使城市管理工作呈現出嶄新的局面。連續三年被省政府評為“全省環境綜合整治”先進縣;連續五年被市政府評為“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先進縣和“城市管理工作”先進縣;我單位也連續連續五年被縣政府評為先進單位和先進集體,同時還獲得了先進黨支部、文明單位、行風建設先進單位、市級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先進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和境衛生綜合整治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並順利通過里省級衛生縣城復檢及省級文明縣城、國家文明和衛生縣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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