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賞使從者毆王杖主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賞使從者毆王杖主案
- 出處:《散見簡牘合輯·甘肅武威王杖10簡》
- 發生年代:西漢
- 涉及人物:吳賞
案件經過
西漢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汝南郡西陵縣昌里百姓名先者,年七十歲,受賜王杖,而鄉官遊牧吳賞指使隨從毆打先。先抗訴後,當地太守將案情上報廷尉。漢朝法律規定吏民有敢於詈罵毆打侮辱王杖主人者,屬於大逆不道罪,廷尉經審批覆汝南郡,吳賞罪在指使隨從毆打王杖主,故應判處死刑,棄市。
吳賞使從者毆王杖主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