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慧(曾用名吳良惠,綽號“吳胖哥”),男,1971年3月5日出生,眉山市東坡區人,漢族,國中文化,農民,住眉山市東坡區正西街*號*棟*單元*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良慧
- 民族:漢族
- 曾用名:吳良惠
- 綽號:“吳胖哥”
因犯販賣毒品罪於2006年11月被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因涉嫌販賣毒品罪於2010年7月2日被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眉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王健,男,1981年3月8日出生,眉山市東坡區人,漢族,國中文化,農民,住眉山市東坡區松江鎮鮮灘村3組。因犯盜竊罪於2005年1月5日被丹稜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因涉嫌販賣毒品罪於2010年8月6日被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眉山市看守所。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檢察院以眉東檢刑訴26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吳良慧、王健犯販賣毒品罪,於201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吳良慧、王健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被告人王健,男,1981年3月8日出生,眉山市東坡區人,漢族,國中文化,農民,住眉山市東坡區松江鎮鮮灘村3組。因犯盜竊罪於2005年1月5日被丹稜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因涉嫌販賣毒品罪於2010年8月6日被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眉山市看守所。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檢察院以眉東檢刑訴26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吳良慧、王健犯販賣毒品罪,於201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吳良慧、王健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