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珠發,廣東茂名黎國強涉黑團伙成員。
人物經歷,槍擊案件,案件詳情,案件審判,
人物經歷
2013年2月,吳珠發參與槍擊茂名政協委員一案。
槍擊案件
案件詳情
2013年2月,廣東茂名黎國強涉黑團伙一名成員的親屬與與邵振才的父親發生衝突、爭鬥,被告人黎日坤、吳珠發等人遂決定報復邵氏兄弟。後將邵振鋒手腳肌腱砍斷,造成七級傷殘;被害人邵振才被霰彈槍射擊傷雙下肢構成重傷,六級傷殘。
案件審判
2015年2月5日,廣東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黎國強等23人團伙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以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搶劫、綁架等7項罪名分別判處23名被告人18年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
由於被告人吳珠發在庭審中否認黎國強參與犯罪,被告人黎日坤等人的口供筆錄也未能證明黎國強參與該案。因此,法院對原公訴機關指控黎國強參與傷害邵氏兄弟的犯罪事實未予認定。
宣判後,被告人黎國強、吳珠發、黎日坤等14人當庭表示不服將考慮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