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

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

紅寺堡區檢察院前身為紅寺堡開發區檢察院,2001年12月掛牌成立,屬吳忠市檢察院的派出機構。2010年隨著紅寺堡區的設立,正式成立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
  • 成立時間:2010年
  • 辦公地址:吳忠市紅寺堡區
  • 行政級別:區級
  • 主要成就:2021年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
    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
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機構榮譽,

內設機構

紅寺堡人民檢察院下設7個職能科室,分別為辦公室、政工科、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法警大隊。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協助院領導組織開展全院各項活動;負責印信、文秘、信息、簡報、檔案管理、保密、安全、財務、裝備、後勤服務、辦文辦會,對外接待等。
【二】政工科
主要職責是在本院黨組的領導下搞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隊伍建設、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檢察官等級和法警警銜評定和管理、老幹部工作、執法檢查、幹警培訓、檢察調研等工作;相關檔案起草、會議記錄、承辦相應秘書事務;承辦院黨組決定的有關事項。
【三】偵查監督科
主要職責是開展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負責審查批捕和決定逮捕工作;負責青少年維權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公訴科
主要職責是開展訴訟監督;負責審查起訴和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青少年維權工作。
【五】民事行政檢察科
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主要方式是由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或裁定提出抗訴或提出檢察建議。
【六】控告申訴檢察科
主要負責刑事控告、申訴檢察和刑事賠償,包括受理控告、舉報;受理不服不批捕、不起訴、撤案等決定的申訴;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另外,舉報中心併入,負責受理和初查各類犯罪案件舉報線索。
【七】法警大隊
主要職責是履行司法警察的九項職責,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並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和辦案安全防範工作。

人員編制

經過幾次擴編和機構調整,現內設職務犯罪偵查局、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控告申訴檢察科(舉報中心)、民事行政檢察科、法警大隊、辦公室和政工科8個科室。現有政法專項編制37名,實有幹警33人,機關後勤事業編制人員4人。

機構榮譽

自2001年以來,先後被自治區檢察院授於全區“五好”檢察院稱號,全區檢察機關第五次“雙先”評選活動先進集體,被吳忠市委、市政府授於“文明單位”、“平安單位”、“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政法綜治工作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2010年4月23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區委關心支持下,紅寺堡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正式更名為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該院堅持以創建全區先進基層檢察院為目標,不斷致力於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執法規範化標準化、管理科學化信息化和保障現代化實用化建設,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先後開展了紀律作風轉變、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等多項活動,並創造性的在移民地區開展了“陽光村務”、“派譴駐村法制輔導員”、“聘任檢察工作聯絡員”等工作,各項檢察業務得到有效開展,基層院建設和執法規範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在2011年全區檢察業務考核中取得了全區第一的優異成績,連續幾年各項業務工作綜合考評在全區都保持著良好的成績。
2021年9月,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被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授予“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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