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龍 1935年12月生,江西省永新縣人,中共黨員,1960年畢業於湖北大學法律系,華中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教授、經濟法專業碩士生導師。兼任湖北省法學會會員、政治學會理事、武漢市洪山區法院人民陪審員,華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業績:畢業後留湖北大學任教,後隨院校合併到華中師院,相繼在政治部、教務處工作。1981年調政治系從事法學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主講法學概論、民法學、國際法學、公證與律師法學、港台法等。
基本介紹
個人簡介,主要業績,
個人簡介
吳志龍 1935年12月生,江西省永新縣人,中共黨員,1960年畢業於湖北大學法律系,華中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教授、經濟法專業碩士生導師。兼任湖北省法學會會員、政治學會理事、武漢市洪山區法院人民陪審員,華大律師事務所律師。
主要業績
畢業後留湖北大學任教,後隨院校合併到華中師院,相繼在政治部、教務處工作。1981年調政治系從事法學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主講法學概論、民法學、國際法學、公證與律師法學、港台法等。十年間連獲華中師大“教學成果優秀獎”、“優秀教學獎”、“三育人”先進個人等榮譽。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國農村民主與法制建設。先後承擔“中國地方國家機構研究”、“中國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研究”、“中國農村政治穩定與發展研究”等三個國家社科重大課題研究工作,撰寫並出版多種論著和教材。主要有《中國地方國家機構概要》、《法制教育教程》、《新編實用案例分析大全》、《經濟法》、《中國農村基層政權》、《中國鄉鎮政權建設》叢書;公開發表的論文主要有“論鄉鎮政府體制改革目標導向”、“論毛澤東革命法制思想的形成與發展”等多篇。其中“中國地方國家機構概要”獲國家教委的“全國優秀教材獎”、湖北省社聯的“一等獎”;《中國鄉鎮政權建設》及其論文獲湖北省“優秀成果省級論文一等獎”;“中國農村政治穩定與發展”獲國家精神文明“五個一工程”人選作品優秀獎;《新編實用案例分析大全》在全國高校經濟法研討會上評為優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