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庭祥,男,漢族,1964年3月出生,青海樂都人,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正廳級)。
2016年11月18日,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庭祥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3月
- 籍貫:青海樂都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學歷:研究生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81年09月—1985年07月,在長安大學(原西安地質學院)地質系地質礦產調查專業學習;
1985年07月—1996年10月,青海省地礦局第三地質隊工作,(1992年11月取得地質工程師資格;)
1996年11月—2000年08月,青海省地礦廳勘計處副處長,主持工作,(1997年11月取得地質高級工程師資格;)
2000年08月—2003年07月,青海省國土廳規劃儲量處處長,
2001年03月—2003年07月,青海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學專業學習,研究生學歷;
2003年07月—2005年02月,青海有色地勘局副局長
2005年02月—2013年12月,青海有色地勘局局長(副廳級)(2008年3月取得教授級地質高級工程師資格。)
2013年12月—2016年11月,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正廳級)、黨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4月29日,據青海省紀委訊息:經青海省紀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吳庭祥(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11月18日,據青海省紀委訊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對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局長吳庭祥(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吳庭祥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套取截留國家財政專項項目資金和隱匿商業收入,並用套取截留資金違規發放獎金,私分國有資產。
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庭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