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季益墓

吳季益墓

吳季益(1213-1293),原籍江西廣信府弋陽人,為晉吳猛之後,宋理宗端平乙未(公元1235年)中進士,先宰太湖、羅田,擢升六安州牧,安慶府同知。南宋末年元兵入侵國破家亡,1227年(南宋寶慶三年)吳季益逃亂隨長子大中卜居於羅田獨尊山。元至元三十年癸巳(公元1293年)吳季益卒,葬於獨尊山下鳳形地(今羅田河鋪鎮古人墩)。

地處羅田縣河鋪鎮古人墩村的吳季益墓,葬於元朝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吳季益原籍江西弋陽人,宋理宗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中進士,景炎年間,曾先後在太湖,羅田,六安,安慶一帶做官,封中憲大夫。卸任後定居古人墩,去世後就近安葬,墓栽郡邑志。
吳季益墓葬,均年代久遠,建築宏偉。墓前石刻,石雕高丈余,台階四十八級,還有祭奠用的寬大拜台。所有這一切,反映了當時本地區古墓建築藝術及文明史。為保護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羅田縣人民政府於1985年5月24日下發45號檔案,將吳氏孝子碑,祠,牌坊列為縣級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在此檔案中明確指出“今後各單位,各地區在各項基本建設中所發現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均應報縣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門查勘處理,不得擅自毀壞和拿走,未經公布列為保護單位的文物所在地的政府和個人亦應予以保護,不得隨意破壞和擅自處理。”近悉河鋪鎮古人墩村少數人擬欲拍賣吳季益古墓所在地山場。如若這樣,勢必破壞古墓,使文物丟失。為搶救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保護古墓建築藝術,特此申請要求將以上兩處古墓葬列為文物保護單位。妥否,請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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