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文體廣電局

貫徹中、省、市、縣關於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方面的一系列路線、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組織和領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研究、擬定我縣文體、文物、廣電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堡縣文體廣電局
  • 地點:吳堡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職責: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主要職能
(二)擬訂全縣文化、文物、新聞出版、體育、廣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改革和發展工作;規劃協調全縣文化設施建設布局,參與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對全縣文體、廣電工作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以及公益性民眾藝術館、文化館、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管理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全縣文學、美術、書法、攝影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擬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的發展。
(五)指導、協調全縣文物工作;申報、推薦全國、省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全縣重點文物的保護、考古發掘、古建築維修項目;負責文物複製品管理、流散文物徵集、文物鑑定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縣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風險等級鑑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破壞文物、盜掘古墓葬、走私販賣文物的案件。
(六)管理指導全縣體育工作,推動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和中國小體育活動開展,實施全國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組織參加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比賽;建立發展體育市場,開展體育交流與合作;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未來人才,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各級廣播影視播出機構,審核、申報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全縣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它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和檢查重大宣傳活動,統一組織和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
(八)管理全縣文化娛樂、電影、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和音像市場,依法實施娛樂、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影、美術品經營和音像、電子、書報刊等出版物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監督、指導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並開展文化文物市場稽查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管理全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指配全縣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系統高新技術的套用。
(十)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和全縣印刷業;負責書報刊印刷、發行單位審核申報;負責非法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認定;依法對報社記者站進行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全市“掃黃打非”行動;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侵權案件。
(十一)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人才發展規劃,制定人才培訓和藝術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藝術、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及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文化藝術、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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