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畫出具了批准檔案(證監許可1118號《關於核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國泰君安君享富利股票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君享富利
- 發布單位:中國證監會
產品性質,投資組合設計,費率結構,管理費,託管費,業績報酬,收益分配,產品特點,投資範圍,存續期限,最低參與金額,
產品性質
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畫出具了批准檔案(證監許可1118號《關於核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國泰君安君享富利股票集合資產管理計畫的批覆》)。本集合計畫是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投資組合設計
計畫資產的配置比例為:
(1)股票:0%~95%;
(3)各種固定收益產品:0%~90%;
(4)交易所上市權證:0%-5%;
(5)銀行存款或現金不低於5%。
費率結構
退出費
持有期限<1年0.5%
1≤持有期限<2年0.3%
2≤持有期限<3年0.2%
持有期限≥3年0%
管理費
1%
託管費
0.15%
業績報酬
若某開放日集合計畫累計淨值高於歷史最高開放日集合計畫累計淨值(不低於1),管理人則在該開放日提取集合計畫累計淨值與歷史最高開放日集合計畫累計淨值(不低於1)差額部分的20%作為業績報酬。去除業績報酬後的淨值為當日最終淨值。
收益分配
本計畫收益按以下原則進行分配:
1.以現金形式進行分紅;
2.收益分配比例大於已實現收益的50%,不超過已實現收益的90%;
3.資產管理計畫投資當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資產管理計畫收益分配後,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相同份額資產管理計畫持有者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產品特點
1、限定發行,利於持有人溝通:本集合計畫針對特定客戶群體發行,份額持有人總數不超過200人,便於持有人與管理團隊交流溝通。
2、複利為本,追求長期回報最大化:本集合計畫以發現不同種類資產價格變化趨勢為基礎,結合對市場時機和投資品種的專業把握,力求以儘可能小的風險代價贏得較高的收益。
3、實力團隊,市場經驗豐富:管理團隊長期從事證券研究和投資諮詢,經歷市場周期,歷史業績優異。
4、注重調研,跟蹤企業變化:利用國泰君安廣布的網點優勢,實現上市公司深度跟蹤和密切溝通。
投資範圍
本集合計畫將主要投資於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權證、基金、各種固定收益產品,以及法律法規允許集合計畫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存續期限
本集合計畫存續期為8年。
最低參與金額
投資者初次參與的最低參與金額為100萬人民幣。投資者每次參與金額必須是10000元人民幣的整數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