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可成,男,1964年生,四川人,現任渠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向可成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4年
- 性別:男
個人簡介,主要事跡,
個人簡介
向可成,男,1964年生,四川人,四川大學在職研究生,1985從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分配到四川省檢察院達川分院(現為達州市檢察院)工作,從書記員到批捕處長、公訴處長;2003年初,出任達縣檢察院檢察長。2006年11月,到渠縣檢察院上任,任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現任渠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主要事跡
他主辦的案件曾被評為全國精品案件,他總結的辦案經驗曾被四川省檢察院推廣,他領導的達縣檢察院連續幾年進入全市先進行列。
2006年到渠縣檢察院上任第一天,他發現百十號人的機關,準點走入辦公樓大廳的只有15人。隨後發現財務帳上結餘是負數;10來個幹警鬧著要“病退”、要調離;要賠償款的案件當事人柱棍踱棒跪立不起;卷硐鄉數十名村民聯名舉報前任鄉黨政領導貪污救災救濟款,並稱檢察院不給一個滿意的結論,要組織村民集體上訪。
為此,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每天晚上辦公室的燈都亮到12點以後:與每位班子成員進行一次交談,跟每位幹警進行一次溝通;第二件事,就是利用回家順路機會,實地暗訪卷硐鄉,用“腳步丈量”舉報信中提到的幾處扶貧救災項目工程,發出了問題;第三件是要錢,經常與縣主要領導、財政局長“不期而遇”,套近乎、擺困難、要政策,還厚著臉皮向親戚借錢,財務科長打借條,向可成做擔保人,終於籌到了一些錢,除解決應急的款項外,還給幹警象徵性發了“政策獎金”500元。這可是5年來幹警領到的第一筆獎金。
經過一段時間調研,向可成找到“癥結”:幹警工資本來就低,還手中捏著10多萬元自己墊支的差旅費,無心辦案也無心做事。2007年新年剛過,向可成親自督陣“清空”了幹警墊支的旅差費,並賠著笑臉道歉。並進而以“分類指導”的方式與要求調離的幹警深入談心和溝通,加上制度管人,贏得了幹警的信任。
2007年4月,向可成抽調精兵強將成立卷硐特偵組,以“工程量”與“工程款”的矛盾為突破口展開攻勢。幹警們經過一個月的艱苦努力,終於查清了原鄉黨委書記(已升任某縣副縣長)、鄉長(已升任縣委某辦要職)、財政所長3人相互勾結侵吞救災救濟和專項資金26萬餘元案。3人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當年,反貪反瀆幹警一鼓作氣查辦貪賄犯罪20人,查辦瀆職犯罪7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00多萬元。
2008年,渠縣檢察院更是收穫豐碩:部門考核“滿堂紅”,全院當之無愧坐穩坐第一位置;偵辦彭虹喻案辦案組榮立省院二等功,李華丹在因偵辦唐某濫用職權案成績突出,榮立個人省院二等功,全院獲得各項表彰獎勵52項。2008年12月,渠縣檢察院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授予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稱號。同年,該院還償還了兩百多萬元債務,建起了標準化警務區、辦案指揮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購置了車輛、空調,解決了幹警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當年7月,渠縣檢察院還偵辦了渠縣看守所警察唐某陪二罪犯外出嫖娼的案件,通過對二罪犯攻心,使其主動交代了自己拉攏唐某並得以順利出所的犯罪事實,並收集到其他證人證言,證實了唐某違規私帶罪犯外出,並縱容罪犯嫖娼的基本事實。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唐某立案偵查,儘管唐從始至終“零口供”,最後還是被判刑兩年。
2009年,向可成和渠縣檢察院共立案偵查涉農職務犯罪10件15人,偵結率、起訴有罪判決率均達到100%,被市檢察院報記集體一等功。全年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22件25人,挽回經濟損失100餘萬元。建立全覆蓋控申接待辦理機制,該院接待室獲全國文明接待室的稱號。
2010年,渠縣檢察院再次被四川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