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收購是由收購方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所有權要求,雙方通過一定的程續進行磋商,共同商定完成收購的各種條件,在協定的條件下達到收購的目標。直接併購可以分為向前併購和反向併購兩類,區別在於前者的存續公司是買方,後者賣方仍然存續。
向前併購是指目標公司被買方併購後,買方為存續公司,目標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不復存,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均由買方公司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向前併購
- 對象:收購方向目標公司
- 區別:前向併購
- 承擔:由買方公司承擔
向前併購與前向併購
向前併購與前向併購在字面上差別不大,但二者卻不是一個概念,屬於不同的類別。向前併購是直接併購的類別之一,而前向併購則是縱向併購的類別之一。縱向併購是指發生在生產和銷售的連續性階段中互為購買者和銷售者關係的企業間的併購,即生產和經營上互為上下游關係的企業之間的併購。
前向併購是縱向併購的形式之一,是向其最終用戶的併購,比如一家紡織公司與使用其產品的印染公司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