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議,讀音為lì yì,漢語詞語,指:1.官吏議事;2.司法官吏關於處分定罪的擬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吏議
- 釋義一:謂官吏議事
- 釋義二:指司法官吏關於處分定罪的擬議
- 出處:《史記·李斯列傳》
- 出處:《文選·司馬遷》
吏議
lì yì
(1).謂官吏議事。《史記·李斯列傳》:“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 清·龔自珍《明良論四》:“聖天子赫然有意千載一時之治,刪棄文法,捐除科條,裁損吏議,親總其大綱大紀,以進退一世。”
先生在臨安三年,以吏議降職,遂返丹徒。《惜抱軒全集》
(2).指司法官吏關於處分定罪的擬議。《文選·司馬遷》:“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為誣上,卒從吏議。” 李周翰註:“有司以遷為誣罔,天子終從獄吏之議。” 宋·沈作喆《寓簡》卷五:“人有才能而無過,朝廷自套用之;若其實有可用之材,不幸陷於吏議深文者,不因事起之,則遂為廢人矣。”《清史稿·禮志十二》:“ 光緒四年,貴州巡撫黎培敬為已革總督賀長齡請諡。詔以易名之典,不容冒濫,嚴切申儆,且下培敬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