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審計是指上級和下級審計機關對各自審計管轄範圍內相關的財政審計事項,或者同一審計機關領導下的幾個子級審計機關(如一個省內的幾個地級審計機關),對相同的財政審計事項,依據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同一時間內實施審計的方式。是內部審計特有的一種審計形式。
同步審計有利於發現財政工作深層次方面的問題,由於同步審計面大,參審人員多,獲取的信息量大,因而經過綜合分析後提出的審計結果報告,對於巨觀調控和領導決策更具參考價值。同步審計還有利於幫助下級審計機關提高財政審計業務水平,使下級審計機關根據上級的統一要求實施審計方案,在實踐中得到鍛鍊。同步審計也有利於擴大審計影響,通過上下配合、協同審計,在較大範圍內產生審計震懾作用,有利於減少排除同級審計經常發生的行政干擾,從而克服審計處理難的矛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步審計
- 類屬:內部審計
- 釋義:組織在同一時間內實施審計的方式
- 優點:能有效地防止年終突擊花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