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業代付
- 類型:經濟術語
內容,操作流程,與海外代付不同,
內容
同業代付業務始於2009年。迫於信貸規模受限,銀信合作、票據貼現被嚴格控制,從2011 年以來,通過同業代付獲取放貸資金的做法被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廣泛使用。銀行同業代付業務,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申請,委託同業機構為該客戶的貿易結算提供的短期融資便利和支付服務。其中,接受客戶申請,委託同業機構將款項支付給該客戶交易對手的銀行為“委託行”,為委託行提供資金來源和代付服務的同業機構為“代付行”。委託行與客戶是融資關係,即委託行向客戶提供短期融資; 代付行與委託行是同業拆借關係,即前者向後者拆藉資金。在2012年以前,同業代付業務被作為表外業務,並成為商業銀行躲避信貸規模監管的手段被廣泛使用。2012年8月20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同業代付業務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將同業代付業務納入表核心算。同業代付業務包括信用證系列結算方式項下同業代付、匯款結算方式(流動資金貸款)項下同業代付、票據貼現項下同業代付、國內保理項下同業代付等。代付行接受委託行委託,根據委託行的付款指令,代理委託行為其客戶提供融資;委託行在業務到期日無條件向代付行歸還代付款項本息及相關費用,並承擔向客戶的融資風險。
同業代付包括:國內信用證結算項下、國內保理項下、票據類的代付三類。
業務優勢:一是在債權、債務關係不發生轉移的條件下,為委託行的客戶解決融資問題;二是不受貸款規模限制:對於申請行來說是表外業務,不在信貸科目里,類似於承諾,而對於融資行來說有申請行的擔保,一般不列入貸款會計科目核算,而是歸口在同業拆放科目;三是不受存貸比限制;四是可降低客戶融資成本。
操作流程
大致分為四步:
第一步,由資金需求企業向委託行提出申請;
第二步,委託行以自身名義委託他行提供融資;
第三步,代付銀行在規定的對外付款日根據委託行的指示將款項劃轉至委託行賬戶上,或者由受託行直接付款給委託行的客戶;
第四步,融資企業到期還款給委託行,委託行償還他行代付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