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實現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同心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8號),制定本規定。
同心縣科學技術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同心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心縣科學技術局
- 隸屬:同心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創新驅動戰略及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推動全縣科技進步的措施細則和各敬戰盛類科技計畫;參與擬定落實涉及科技方面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等政策措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縣騙阿講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組織申報、實施、監督管理、驗收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全縣各類科技事業經費、財政科技投入經費、科技專葛欠項經費和基金的使用;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
(四)貫徹落實國家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落實自治區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建立技術創新中心等科研基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組織開展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配合落實自治區重大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
(六)貫徹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縣級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工作,指導科技示範基地和科技示範園區建設。
(八)擬訂對欠元贈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對外科技合作,科技援助、科技保密、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等工作。
(九)負責組織全縣科技項目的評估、管理、成果報獎等工作。
(十)組織開展產學研結合的相關工作朵腿地蜜;配合相關部門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組織開展科普宣傳、科技培訓活動,協調開展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承擔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檔章背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人才引進和使用工作。協調、指導、組織推進全縣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三區人才”工作。
(十一)加強農村科技示範和先進適用技術的示範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專項和企業科技創新後補助計畫;組織實施科技惠民計畫;指導全縣中藥材產業發展。
(十二)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和督辦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及意識形態、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二)科技創新與發展崗位。負責制定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等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人才隊任建設規劃,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等;統籌申報和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和社會發展等領域的科技專項;組織科技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的只鍵茅備研發和示範推廣工作;負責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申報認定等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等方面的工作。
(三)科技扶貧與人才管理崗位。承擔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管理等職責,制定“三區人才”建設方案;負責科技示範基地、園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為全縣科技創業提供信息、技術、資金、融資、法律等方面的服務。
(四)項目管理崗位。負責各類科技項目的匯總管理和監督;負責項目資金的爭取、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政府採購、招投標業務工作的管理;負責培訓、督導、檢查科技推廣等工作。
人員編制
科技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