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同心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同心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8號),制定本規定。

同心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同心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等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各類扶貧開發項目計畫、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二)協調組織開展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完善扶貧開發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指導和監督檢查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組織進行全縣扶貧目標責任制考核。
(三)負責專項扶貧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貧困村提升工程和易地扶貧騙阿講搬遷,協調指導搬遷安置區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開展移民工作調查研究,加強與縣外移民安置區移民機構的工作對接。組織扶貧開發幹部的培訓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精準脫貧能力培訓提升工作,協調組織務工移民及勞動力轉移中長期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全縣社會定點幫扶工作的聯絡、協調、指導和督查,爭取國內外有關組織、社團對全縣的援助。
(四)協調指導、統籌推進全縣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工作,負責協調對接閩寧對口扶貧協作和中央定點幫扶項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實施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協調全縣產業扶貧、科技扶貧工作;協調、指導全縣金融扶貧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調查研究,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問題。
(五)負責推進全縣扶貧開發信息化建設,承擔貧困狀況的信息統計、動態監測和調整等工作;編制全縣扶貧開發統計年報、發布全縣扶貧開發公共信息。
(六)負責組織協調和推進全縣互助資金的清收和互助社的退社整頓工作,規範全縣互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職責分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相關工作,擬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協調配合做好相關培訓工作。
2、與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力轉移就業職責分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擬定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相關實施方案及獎補辦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協助做好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要、統計、保密、信訪、安全、電子政務、宣傳、國有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12317”信息系統及信訪案件分解和辦理工作;做好扶貧開發宣傳和綜合信息的收集、報送。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及意識形態、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二)監測評估管理崗位。負責全縣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的審查、審核和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淚歡邀建檔立卡數據管理和信息採集更新工作;負悼譽全責與各貧困村的對接協調,定期監測貧困村貧困戶的貧困情況;負責編制貧困縣摘帽、貧困村退出方案;負責全縣建檔立卡信息、檔案資料的審查審核和整理歸檔工作;負責聯繫和對接全縣建檔立卡信息數據核查落實等工作;負責村銷號、縣摘帽,省級交叉考核、第三方評估等考核驗收工作。
(三)項目規劃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建立全縣脫貧攻堅項目庫,編制脫貧攻堅規劃、意見及年度脫貧攻堅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涉農資金整合使用方案;負責財政專項扶貧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深度貧困村扶貧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對扶貧項目的實施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負責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鄉村“三級公開”信息平台;負責協調指導整村推進與鞏固提升等產業扶貧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水利扶貧、交通扶貧、殘疾人扶貧、科技扶貧、危房改造、光伏扶貧、電商扶貧、生態扶貧和扶貧車間等工作;做好內業資料的編制、整理和存檔工作;負責各類扶貧開發項目數據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對各類扶貧項目的總結驗收工作;負責移民搬遷和移民後續產業發朵腿宙永展等方案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移民搬朵多戀棗遷、安置和管理工作;協調移民安置區後續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管理工作;負責移民搬遷項目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信息維護和數據更新工作葛欠;協調配合移民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負責原揚黃灌溉遺留後續工作的實施、完善和檔案資料整理等工作;負責移民信訪工作。
(四)社會扶貧管理崗位。負責社會扶貧項目計畫、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實施;負責閩寧協作和中央福利彩票資金等項目的對接協調、實施方案的編制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中央幫扶企業對口扶貧、區市縣企業幫扶、駐村工作隊定點扶貧、消費扶貧及其它社會扶貧工作的對接協調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協助指導駐村幫扶和縣內單位定點幫扶工作;負責協斷船迎調推進全縣金融扶貧工作;負責協調和對接產業扶貧擔保基金、風險補償金、扶貧小額貸款貼息和“扶貧保”等金融扶貧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統計匯總工作;負責互助資金的清收和互助社的退社等管理工作。
(五)教育培訓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和對接技術技能培訓、駕駛員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等就業扶貧、教育扶貧、文化扶貧和政策宣傳等工作的監督落實和進展情況統計匯總工作;負責雨露計畫培訓和扶貧幹部培訓等各類培訓的對接協調、組織實施和審核審查工作;負責培訓項目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信息維護和數據更新工作;負責各類培訓項目的指導、管理和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六)扶貧資金管理崗位。負責編制全縣財政扶貧資金分配計畫,承擔財政扶貧資金的協調及配套資金的銜接工作;負責審核各類扶貧項目資金的審核與撥付工作;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

人員編制

扶貧辦行政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三)項目規劃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建立全縣脫貧攻堅項目庫,編制脫貧攻堅規劃、意見及年度脫貧攻堅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涉農資金整合使用方案;負責財政專項扶貧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深度貧困村扶貧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對扶貧項目的實施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負責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鄉村“三級公開”信息平台;負責協調指導整村推進與鞏固提升等產業扶貧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水利扶貧、交通扶貧、殘疾人扶貧、科技扶貧、危房改造、光伏扶貧、電商扶貧、生態扶貧和扶貧車間等工作;做好內業資料的編制、整理和存檔工作;負責各類扶貧開發項目數據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對各類扶貧項目的總結驗收工作;負責移民搬遷和移民後續產業發展等方案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移民搬遷、安置和管理工作;協調移民安置區後續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管理工作;負責移民搬遷項目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信息維護和數據更新工作;協調配合移民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負責原揚黃灌溉遺留後續工作的實施、完善和檔案資料整理等工作;負責移民信訪工作。
(四)社會扶貧管理崗位。負責社會扶貧項目計畫、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實施;負責閩寧協作和中央福利彩票資金等項目的對接協調、實施方案的編制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中央幫扶企業對口扶貧、區市縣企業幫扶、駐村工作隊定點扶貧、消費扶貧及其它社會扶貧工作的對接協調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協助指導駐村幫扶和縣內單位定點幫扶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金融扶貧工作;負責協調和對接產業扶貧擔保基金、風險補償金、扶貧小額貸款貼息和“扶貧保”等金融扶貧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統計匯總工作;負責互助資金的清收和互助社的退社等管理工作。
(五)教育培訓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和對接技術技能培訓、駕駛員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等就業扶貧、教育扶貧、文化扶貧和政策宣傳等工作的監督落實和進展情況統計匯總工作;負責雨露計畫培訓和扶貧幹部培訓等各類培訓的對接協調、組織實施和審核審查工作;負責培訓項目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信息維護和數據更新工作;負責各類培訓項目的指導、管理和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六)扶貧資金管理崗位。負責編制全縣財政扶貧資金分配計畫,承擔財政扶貧資金的協調及配套資金的銜接工作;負責審核各類扶貧項目資金的審核與撥付工作;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

人員編制

扶貧辦行政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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