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區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安區旅遊局
- 性質:旅遊局
- 隸屬:同安區
- 職能:指導本區旅遊產業的發展工作
工作職責,內設科室,綜合科,行業管理科,領導分工,領導職責,副局長唐碧華,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本區旅遊產業的發展工作,制訂本區旅遊業發展戰略,編制本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塑造良好的城市旅遊形象,組織開展城市旅遊創優、創佳活動;組織、協調假日旅遊工作。
(四)負責旅遊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國內旅遊、出國旅遊、出境旅遊、入境旅遊;組織城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指導本區旅遊企業的市場開發工作。
(五)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依法對全區旅遊資源和保護開發實行統籌、協調、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本區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和開發建設;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審定、上報新建的旅遊項目;組織實施旅遊統計工作。
(六)依法對旅遊景區(點)、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服務公司、旅遊健身娛樂場所、飯店管理公司、旅遊車船等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旅遊景區景點、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七)推進對台灣、金門旅遊,負責同台旅遊交流,做好對台旅遊研究,管理赴台、金旅遊事務。
(八)依法對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九)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落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綜合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秘檔案、督查督辦、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旅遊業務綜合和管理旅遊信息對外發布工作;管理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和群團、工會工作;指導、管理旅遊信息化、辦公現代化建設;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制訂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行業管理科
負責全區旅遊資源規劃和旅遊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旅遊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旅遊年度工作計畫;研究和推動旅遊體制改革和創新;組織實施旅遊行業重大課題調研工作;負責旅遊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旅遊行業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工作;負責實施行業專業法的培訓、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旅遊業政策、法規的諮詢工作;負責組織旅遊資源普查,指導、管理、協調全區旅遊資源的開發保護和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旅遊建設項目的初審、上報、備案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旅遊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區旅遊景區景點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城市旅遊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旅遊景區(點)參與資質等級劃分與評定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假日旅遊預報工作。負責全區旅遊飯店、旅行社、“一日游”經營單位和境外旅遊機構駐同安代表處的行業管理工作,具體負責上述旅遊企事業單位的申辦、初審、上報審批、備案和導遊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優秀旅遊城市、最佳旅遊城市的創建工作;組織實施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導遊人員服務標準;組織本區旅行社參與資質等級劃分和評定的工作,組織對旅遊飯店進行星級評定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市場秩序管理工作,調查處理本區重大旅遊投訴案件;指導、監督旅遊安全工作;負責組織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管理、指導旅遊行業的培訓、技術等級、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的糾風工作。指導、聯繫旅遊行業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宣傳開發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擬訂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負責對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的分析、研究、預測;組織全區性的旅遊展覽、旅遊節慶等大型的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企業參與國內外旅遊推介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組織指導開發旅遊新線路;研究開發旅遊商品的生產和銷售;推動旅遊購物的發展;負責旅遊對外交往和合作。
領導分工
領導職責
1、主持工作。2、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3、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本區旅遊產業的發展工作,制訂本區旅遊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4、組織開展城市旅遊創優、創佳活動。5、負責旅遊促進工作,組織城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6、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依法對全區旅遊資源和保護開發實行統籌、協調、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本區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和開發建設;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審定、上報新建的旅遊項目;組織實施旅遊統計工作。7、依法對旅遊景區(點)、旅遊飯店、旅行社、飯店管理公司、旅遊車船等進行行業管理。8、依法對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9、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10、承辦區政府授權與交辦的其他事項。
副局長唐碧華
全面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