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

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調整為日喀則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縣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3年7月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吉隆縣吉隆鎮中心路021號
  • 性質:政府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正縣級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辦公地址,

歷史沿革

2013年7月,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成立,正縣級機構
2016年,經日喀則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將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調整為日喀則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縣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本市有關口岸、經濟合作區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部署,制定並組織實施口岸的各項管理規定及促進招商引資、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配料朽挨套政策。
(二)加強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發展戰略研究,編制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環境保護等有關專項規劃,制定經濟發展計畫,經上級部門邀雅朽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跨境經濟合作區的籌備工作;組織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全部基礎設施拒堡狼、公共設施建設;承擔口岸大通關建設、文明口岸建設、電子口岸建設任務。
(四)負責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招商引資工作,依照審批許可權核准進入口岸的各類投資項目。
(五)分析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運行情況,加強預測、預報工作。
(六)協調管理各級駐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各單位相關工作,協調、督促各檢查檢驗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督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等工作;協調處理各單位之間的矛盾和爭議,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仲裁。
(七)負責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各單位對幹部職工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國家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違反口岸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及時與鄰國尼泊爾有關部門進行溝通會晤,共同促進邊貿地區社會穩定,協調解決雙邊貿易中存在的問題。
(八)參與協調轄區內的涉外事務,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社外服務企業的管理,維護口岸正常的經濟秩序和對外的良好形象。
(九)負責檢查、督促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戰刪精格區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配套工作,並促使其同步進行,適應口岸開放發展需要,協調發展與環保的關係。
(十)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矛盾和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
(十一)負責口岸的建設、城市管理、安全生產、估朽環境保護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滲設匪跨社會事業的發展。
(十二墓項拔)負責口岸的財政工作,參與協調處理稅收和工商行政事務。
(十三)負責對口岸內的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十四)根據自治區、本市關於為穩定工作的統一部署安排,做好口岸維護社會穩定的相關工作,協調各單位開展社會治理綜合治理,維護口岸社會政治局勢穩定。
(十五)完成自治區吉隆口岸及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達春 :西藏自治區吉隆縣委副書記、吉隆口岸黨工委副書記、吉隆口岸管委會主任
旦增群培:吉隆口岸黨工委委員、吉隆口岸管委會副主任
鄭興邦 :吉隆口岸黨工委委員、吉隆口岸管委會副主任

內設機構

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分別為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社會發展局、規劃建設環保局(國土資源局)、企業與信息服務中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17名,核定事業編制7名。

辦公地址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吉隆縣吉隆鎮中心路021號
鄭興邦 :吉隆口岸黨工委委員、吉隆口岸管委會副主任

內設機構

吉隆口岸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分別為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社會發展局、規劃建設環保局(國土資源局)、企業與信息服務中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17名,核定事業編制7名。

辦公地址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吉隆縣吉隆鎮中心路0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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