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背景
吉水縣衛生局成立於1956年8月,位於縣城文化東路3號,為正科級行政單位,為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行政部門。現有內設機構6個,分別為綜合股、計財審計股、醫政科教股、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社區衛生股、農村衛生股、綜治安全股。下轄醫療衛生機構27個,直屬醫療衛生機構9個,分別為縣人民醫院(正科級)、縣中醫院(副科級)、縣婦保院(副科級)、縣疾控中心(副科級)、縣衛生監督所(副科級)、縣農醫局(副科級)、縣愛衛辦(副科級)、縣紅十字醫院、縣皮膚病防治所;鄉鎮衛生院18所,其中6所中心衛生院和12所一般衛生院,分別為阜田鎮中心衛生院、盤谷鎮衛生院、楓江鎮中心衛生院、黃橋鎮衛生院、尚賢鄉衛生院、金灘鎮衛生院、八都鎮中心衛生院、雙村鎮衛生院、水田鄉衛生院、醪橋鎮衛生院、文峰鎮衛生院、水南鎮中心衛生院、烏江鎮衛生院、丁江鎮中心衛生院、白水鎮衛生院、白沙鎮中心衛生院、螺田鎮衛生院、、冠山鄉衛生院。
工作職責
(一)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國家藥物政策,擬訂我縣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預防與干預,上報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縣實施意見,制定有關規章和政策,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制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開展醫藥衛生科研工作,組織成果鑑定和新技術開發推廣使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三)協同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及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四)編制衛生事業經費預算,管理各項衛生事業費和專項經費,實施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收費情況,負責全縣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
(十六)負責全系統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信訪,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貫徹《紅十字會法》,負責發展和管理紅十字組織與會員,開展救災賑災、扶危濟困工作。
(十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股(行政服務股,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的黨群工作和全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進駐視窗所有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理。
計財審計股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協調中央和省、市、縣等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與管理;負責提出衛生局部門預算和縣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及財務資產管理等;擬訂衛生財務、基建、大型醫用設備、醫療器械採購等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醫政科教股(中醫股)
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組織醫療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制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開展醫藥衛生科研工作,組織成果鑑定和新技術開發推廣使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推廣、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崗位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醫醫政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社區衛生股
(衛生監督股,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含生活飲用水和公共場所)、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歸口統一管理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相關工作。
農村衛生股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綜治安全股
承擔全系統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信訪,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