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縣統計局

吉水縣統計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職能部門,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縣統計局內設3個職能股,即綜合股、工業交通統計股和農業統計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水縣統計局
  • 所屬地區:江西省吉水縣
  • 類型: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股,工業交通統計股,農業統計股,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主要職責

(一)按上級要求,擬訂全縣性的統計工作規劃,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建立和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的統計體制改革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三)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會同有關部門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四)負責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資源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工農業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六)指導各部門和各鄉鎮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縣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
(八)承擔農村住戶抽樣調查,農產品產量抽樣調查、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狀況的調查和分析任務,貧困監測任務;承擔各類企業抽樣調查;負責所屬專業的年鑑、提要本編輯工作。
(九)組織管理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內設3個職能股,即綜合股、工業交通統計股和農業統計股。

綜合股

1、綜合協調、管理全局行政工作;負責政府信息的傳遞與反饋及文秘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後勤管理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項工作。
2、管理全局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獎懲及工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
3、負責管理中央下撥的統計事業費、基建投資和財務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單位的國有資產。
4、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會同有關部門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5、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民眾安全感,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該項統計的基礎工作。
6、組織實施科技和服務企業、科技、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和社會統計的調查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歸口管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組織指導社會和科技統計的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7、對全縣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承擔投入產出調查;整理、編輯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

工業交通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交通和郵政通信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農業統計股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住戶抽樣調查、貧困監測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全縣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建立健全鄉(鎮)數據上報平台;承擔鄉(鎮)、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指導農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狀況的調查;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工勤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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