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縣旅遊局是地方政府機關,職責是研究擬定吉水旅遊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旅遊業管理行政法規、規章並依法執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及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等。
職能
(一)研究擬定吉水旅遊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旅遊業管理行政法規、規章並依法執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及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二)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吉水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開發。
(三)培育和完善全縣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縣旅遊的開發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各鄉鎮旅遊工作。
(四)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對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實行巨觀指導。
(五)負責國家制訂的各類旅遊景點景區、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在我縣的實施;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為發展旅遊業提供信息服務。
(六)對旅遊業實行行業管理;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負責全縣國內旅行社資質的推薦;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七)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的實施。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