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藥品諮詢舉報中心為事業單件,規格正處級。通過電話、網路、簡訊、電傳、信函、來訪等渠道接收公眾對食藥品安全的舉報和諮詢。分流調度席對值機員接受的信息按屬地管理原則及監管職責,即時進行分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食品安全舉報中心
- 外文名:Jilin province food safety report center
- 舉報電話:12331
- 單位類型:事業單件
- 批准成立時間:2012年8月
部門概況,舉報中心工作規程,
部門概況
吉林省食品藥品諮詢舉報中心諮詢投訴舉報電話12331。
中心於2012年8月經省編辦批准成立,為省食品安全委員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件,規格正處級,下設綜合科、舉報受理科、分析評估科。全額事業編制20名,契約制人員10名。
舉報中心工作規程
1、受理分流。通過電話、網路、簡訊、電傳、信函、來訪等渠道接收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舉報和諮詢。分流調度席對值機員接受的信息按屬地管理原則及監管職責,即時進行分流。重要的食品安全舉報應同時報告綜合督辦平台。
2、督辦反饋。綜合督辦平台負責接收受理平台、省級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各市(州)食品安全辦受理的舉報信息或反饋的案件處理報告,相應情況需及時報告辦領導,抄送省食品安全辦相關處室督辦,並通過相應形式向舉報人反饋。
3、信息報送、歸檔。受理平台每周日填寫本周的《舉報情況匯總表》、《舉報情況統計表》,並附舉報情況分析報告。綜合督辦平台應對匯總的舉報信息進行整理、歸檔,形成電子檔案和書面檔案,並妥善保管。
4、舉報獎勵辦理。綜合督辦平台收到舉報獎勵和大要案件補助申請後,應及時進行審核。經審批的獎勵申請,通知申報單位發放獎勵通知書,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經審批的大要案件補助申請,及時將相關材料轉財政廳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