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重點產業專項發展計畫。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參與研究全區城建、教育、衛生、文化體育、人口、民政、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發改委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吉林省長春市
- 職責:承辦省、市、區政府其它事物
簡介
主要職責
(二) 負責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
(三)負責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進行引導和調控,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年度投資計畫,規劃重點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四)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五)負責制定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和企業改革方案,研究和解決經濟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有關問題,並對企業改革工作進行審批和指導,解決企業在改革中遇到的難點和遺留問題。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區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七)研究分析全區市場狀況,提出全區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八)對全區工業經濟運行進行調控,研究推進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建設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九)為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服務和市場導向;
(十)負責管理區價格監督檢查局。
(十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人事、檔案、保密、工資、機關財務管理、機關後勤管理、老幹部管理、黨務、工會工作。
(十二)承辦省、市、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