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玉紅,公司經營範圍包括:為各類農村產權的登記託管、流轉交易、抵(質)押融資、交割結算、查詢證明提供場所、設施、信息與服務,履行交易鑒(見)證職能;提供諮詢策劃、產權經紀、委託管理、資產評估、信息發布、撮合推介、投融資對接、培訓輔導服務,農村建設項目招標、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農村產權投資運營,軟體開發和銷售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19年12月31日
  • 法定代表人:李玉紅
  • 總部地點:長春市人民大街10606號
政府批覆,經營範圍,

政府批覆

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關於申請批覆〈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組建方案〉的請示》(吉金局文〔2020〕2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二、公司註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10606號。
  三、公司性質:省屬國有企業。
  四、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五、公司經營範圍:為各類農村產權的登記託管、流轉交易、抵(質)押融資、交割結算、查詢證明提供場所、設施、信息與服務,履行交易鑒(見)證職能,提供諮詢策劃、產權經紀、委託管理、資產評估、信息發布、撮合推介、投融資對接、培訓輔導服務,農村建設項目招標、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農村產權投資運營,軟體開發和銷售。
  六、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要嚴格按照《吉林省交易場所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履行好交易場所各項職責,規範運營。不得將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不得使權益持有人累計超過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契約交易,不得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
  七、你局要牽頭組織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的籌建驗收,並會同吉林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的監督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能依法依規對吉林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特此批覆。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經營範圍

為各類農村產權的登記託管、流轉交易、抵(質)押融資、交割結算、查詢證明提供場所、設施、信息與服務,履行交易鑒(見)證職能,提供諮詢策劃、產權經紀、委託管理、資產評估、信息發布、撮合推介、投融資對接、培訓輔導服務,農村建設項目招標、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農村產權投資運營,軟體開發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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