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關於辦理在職轉退休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是2009年9月29日由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印發的關於辦理在職轉退休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
吉醫保管字[2009]45號
各省直參保單位:
近期我局在經辦過程中發現有個別參保單位在為參保職工辦理在職轉退休時,申報的退休工資明顯高於在職工資,由於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不繳費,劃入帳戶比例和享受醫療待遇都比在職人員高,造成了醫保基金的流失,為醫保基金運行帶來風險。
為了確保基金安全穩定運行,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我局針對上述情況將加強審核,單位在日後辦理在職轉退休業務中,如出現退休工資高於在職工資的情況,除需提供退休審批表外,還需提供該職工參保以來歷年的工資核定表原件及複印件,以歷年的檔案工資(工資核定表)與對應年度申報的基數之差補繳歷年差額,補繳金額併入統籌,不補個人帳戶,補繳到帳後方可辦理在職轉退休。
根據《社會保險征繳條例》,我局將對以往的這種情況進行追繳,屆時請各參保單位予以配合。
特此通知。
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