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

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由具有代表性的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組成。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是作為吉林省生態環保志願者聯合會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他律機制結合的監督模式創新,旨在加強吉林省生態環境社會監督制度的建設,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公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的長效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
  • 外文名:Jilin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ocial supervision committee
  • 主管單位: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 業務範圍:開展生態環境社會監督,聘任並管理社會監督員
  • 直屬單位:吉林省生態環保志願者聯合會
  • 註冊機構:吉林省民政廳
  • 聯合機構:吉林省生態文化協會
部門簡介,工作職責,服務項目,

部門簡介

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以“客觀公正、嚴謹負責”為原則,代表社會對吉林省生態文化建設和環境違法及破壞生態情況進行監督,促進加強吉林省生態環境社會監督制度的建設,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提升社會公信力。
開展吉林省生態環境社會監督,聘任並管理社會監督員,促進加強吉林省生態環境社會監督制度的建設,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提升社會公信力。

工作職責

聘任條件
1、遵紀守法、公正廉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有社會公德心和責任感,關心支持環保事業,有民主監督意識, 熱心環境保護工作;
2、吉林省內常住人口,身體健康,具備一定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理論水平,能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認真履行監督員職責,協助做好民眾解釋工作;
3、非政府環保系統人員。
4、聘期為一年,可以連任,由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頒發證書。期滿後根據工作需要並徵得本人同意,可以續聘;聘期內,根據工作變動等原因和監督員本人意願,可以解聘;根據工作需要可適時增聘。
工作職責
環保監督員為自願無償性工作,對全省企業、行業的環境保護工作以及環保系統的政風行風實行監督。
1、宣傳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
2、監督全省環保系統政風行風及工作人員作風情況;
3、舉報全省環境違法和破壞生態的行為;
4、對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履職保障
1、免費參加任前培訓,定期參加環保相關業務學習;
2、參與有關舉報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
3、了解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動態,諮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等;
4、準時參加一年一度的省監督委員會年度會議,積極參加吉林省各項生態環保公益活動;
5、環保監督員在開展環保監督活動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終止聘用;未履行監督職責的,將定期提醒;
6、對在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監督員予以表彰,並上報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服務項目

吉林省生態環保社會監督委員會每年將開展生態環保公益五個一工程服務項目:每名監督員需要參加“每天一元助環保,滴水眾情匯甘泉”公益活動,每人每年繳納會費365元,會費主要用於為社會環保公益活動進行一對一幫扶,為環保公益“五個一幫扶工程”中支持大學生環保社團發展及社會公益服務活動作為公益資金保障:
(1)一所國小環保知識教育一對一幫扶
(2)一所大學學生環保社團一對一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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