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

吉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前身是吉林省社會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總隊編制18人、現有17人,黨員17人。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文憑7人、大專文憑8人。內設機構:辦公室、稽查一支隊、稽查二支隊、稽查三支隊。

歷史沿革,主要職能,

歷史沿革

八十年代末,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各類文化娛樂場所和文化經營單位相繼湧現,我省文化市場不斷興起。為了適應管理工作的需要,省政府於1989年7月15日成立了吉林省社會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當時吉林省社會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的主任由主管文化的省長擔任,省直有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並由部門領導分管。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吉林省文化廳,負責文化市場的日常工作。1992年根據吉林省編委《關於進一步清理省直各類非常設機構的通知》精神,撤銷了省社會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其業務及辦公室歸屬省文化廳。根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需要,1994年12月9日,經省編委批准成立吉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隸屬省文化廳,相當於縣(處)級待遇,列事業編制18名。1999年7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取消了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後,變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2001年9月過渡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行政執法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和我省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和實施全省文化市場稽查人員的行政執法培訓和文化市場經營人員的相關培訓;依法對省內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在保護合法經營的同時,查處違法、違章經營活動,特別是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總結、交流全省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經驗,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吉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堅持以政治合格、紀律嚴明、作風頑強、執法有力、形象良好作為建隊標準。堅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榮”,不斷轉變執法理念,將服務融入管理工作之中,積極扶持培育文明健康和為大眾服務的文化產業。努力打造具有東北特色的地方文化品牌。為我省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市場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總隊成立後每年都組織全省文化市場稽查人員和文化市場經營人員進行行政法規和相關業務培訓。總隊針對不同時期文化市場出現的問題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加大了對演出、娛樂、網咖的監管整治工作和音像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獨立或協助全省各地查辦了多起嚴重違法經營的典型和有影響的案件,維護了文化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總隊於2005年被國家人事部、文化部評為“全國文化先進集體”,多次受到文化部表彰,並被評為“全國打擊走私電影先進集體”。總隊的工作多次受到文化部、省、廳領導的肯定,省電視台、吉林日報等媒體多次跟蹤報導總隊的執法活動,在社會上樹立了良好的執法形象和聲譽。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以高昂的鬥志,開拓進取,積極培育新的文化業態,為全省文化市場繁榮有序的發展做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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